珠海市桂山岛对外开放游艇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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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桂山岛对外开放游艇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等要求,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工程建设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特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加速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 (略) 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万山港口岸的游艇入境查验功能,并实现万山群岛旅游资源有效整合, (略) (略) 政府指 (略) 桂山岛建设对外开放游艇码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建设游艇泊位8个,浮码头设置4个32m游艇泊位和4个15m游艇泊位。

二、环保措施及环境监管计划落实情况

(1)本项目委托广州 (略) 开展了施工期监理工作,并编制有《 (略) 桂山岛对外开放游艇码头工程监理工作总结》。项目施工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有效控制环境影响。

(2)本项目建设单位已缴纳生态资源损失赔 (略) (略) ,落实生态补偿。

(3)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污染 (略) 理,不随意外排。

(4)本项目配备了足够的应急设备,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征求意见的内容

(1)本项目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2)对本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与认识;

(3)对本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的满意度;

(4)自身环境利益是否受到影响;

(5)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6)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桂山镇长梯巷8号201房

联系人:蔡晓伟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5年1月21日

, (略) ,珠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等要求,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工程建设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特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加速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 (略) 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万山港口岸的游艇入境查验功能,并实现万山群岛旅游资源有效整合, (略) (略) 政府指 (略) 桂山岛建设对外开放游艇码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建设游艇泊位8个,浮码头设置4个32m游艇泊位和4个15m游艇泊位。

二、环保措施及环境监管计划落实情况

(1)本项目委托广州 (略) 开展了施工期监理工作,并编制有《 (略) 桂山岛对外开放游艇码头工程监理工作总结》。项目施工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有效控制环境影响。

(2)本项目建设单位已缴纳生态资源损失赔 (略) (略) ,落实生态补偿。

(3)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污染 (略) 理,不随意外排。

(4)本项目配备了足够的应急设备,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征求意见的内容

(1)本项目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2)对本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与认识;

(3)对本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的满意度;

(4)自身环境利益是否受到影响;

(5)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6)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桂山镇长梯巷8号201房

联系人:蔡晓伟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5年1月21日

, (略)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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