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水利局关于百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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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水利局关于百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百色 (略) :

你公司关于《关于申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和《取水许可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402-(略)-04-01-(略))。经审核,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如下:

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 (略) , (略) 综合产业园-百色现代林业产业组团内, (略) 与 (略) (略) ,原光大锰业项目拟选址地块-( (略) (略) 综合产业园2H-LY-03-13 地块)。 (略) 内生产用水取 (略) (略) 百法村附近右江取水泵房,取水口地理位置为E106°35′26″,N23°52′19″,距离厂址约5km。该项 (略) 理能力为7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一台15MW汽轮机和一台15MW发电机,年运行时长不低于8000h,年发电量1.067×108kW·h,符合产业政策发展需要,与区域和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相适应,且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二、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口规划水平年2030年生产取水量为49.(略)m3(0.0156m3/s),从日保障率来看,经上游百色水库调度后,取水口断面95%设计保证率下日均来水量103m3/s,本工程取水流量占95%设计保证率下日均来水量的0.015%。因此,取水断面来水量可满足本工程日保证率达到95%的用水要求。取水口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类水水质标准。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总用水量1432.6m3/d,考虑日变化系数1.11,全厂日均用水量为1285.3m3/d(0.0149m3/s),考虑取水 (略) (略) 漏损率为5%,可得日最大取水量1504.4m3/d(0.017m3/s),日均取水量为1349.6m3/d(0.0156m3/s)。项目运行天数365天,则年均取水量为49.(略)m3。项目取 (略) 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同意该项目年总取水量49.(略)m3。

四、该项目取水量较小,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水文情势、 (略) 、水生态及其它用水户的影响较小。你公司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五、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 (略) 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水量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六、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和管理措施的相关材 (略) ,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七、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百)申字〔2025〕第(略)号。

八、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批复。

综上,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右江取水。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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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关于申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和《取水许可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402-(略)-04-01-(略))。经审核,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如下:

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 (略) , (略) 综合产业园-百色现代林业产业组团内, (略) 与 (略) (略) ,原光大锰业项目拟选址地块-( (略) (略) 综合产业园2H-LY-03-13 地块)。 (略) 内生产用水取 (略) (略) 百法村附近右江取水泵房,取水口地理位置为E106°35′26″,N23°52′19″,距离厂址约5km。该项 (略) 理能力为7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一台15MW汽轮机和一台15MW发电机,年运行时长不低于8000h,年发电量1.067×108kW·h,符合产业政策发展需要,与区域和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相适应,且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二、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口规划水平年2030年生产取水量为49.(略)m3(0.0156m3/s),从日保障率来看,经上游百色水库调度后,取水口断面95%设计保证率下日均来水量103m3/s,本工程取水流量占95%设计保证率下日均来水量的0.015%。因此,取水断面来水量可满足本工程日保证率达到95%的用水要求。取水口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类水水质标准。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总用水量1432.6m3/d,考虑日变化系数1.11,全厂日均用水量为1285.3m3/d(0.0149m3/s),考虑取水 (略) (略) 漏损率为5%,可得日最大取水量1504.4m3/d(0.017m3/s),日均取水量为1349.6m3/d(0.0156m3/s)。项目运行天数365天,则年均取水量为49.(略)m3。项目取 (略) 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同意该项目年总取水量49.(略)m3。

四、该项目取水量较小,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水文情势、 (略) 、水生态及其它用水户的影响较小。你公司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五、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 (略) 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水量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六、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和管理措施的相关材 (略) ,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七、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百)申字〔2025〕第(略)号。

八、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批复。

综上,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右江取水。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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