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5〕38号关于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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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自然资明告〔2025〕38号关于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5〕38号

关于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 (略) 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 (略) 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

  三、项目位置: (略) (略) 杨和 (略) 以北、 (略) 以东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为*.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基底面积6147平方米,容积率2.05,建筑密度61.06%,绿地率10.27%,机动车位35个。本次拟建建筑物为车间一、车间二、综合楼共3个建筑单体,整个项目全部报建完毕。(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经审核,总图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站: (略) (略) (略) 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19号 (略) (略) (略) ”,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5〕38号

关于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 (略) 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 (略) 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道源电气智能科技生产基地总部

  三、项目位置: (略) (略) 杨和 (略) 以北、 (略) 以东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为*.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基底面积6147平方米,容积率2.05,建筑密度61.06%,绿地率10.27%,机动车位35个。本次拟建建筑物为车间一、车间二、综合楼共3个建筑单体,整个项目全部报建完毕。(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经审核,总图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站: (略) (略) (略) 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略) (略) 19号 (略) (略) (略) ”,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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