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伟业骏雄厂房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伟业骏雄厂房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前公示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伟业骏雄厂房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5〕818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南侧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略) (略) 伟业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伟业骏雄厂房地块三旧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 设 (略) (略) 13号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延期、变更登记与遗失补办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568.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06平方米,基底面积1653.15平方米,容积率3.98,建筑密度46.33%,绿地率10.14%,建筑最大层数地上8层,地下1层,最高建筑高度49.63米。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具体情况见附图)
主要变化内容:1.总图删除围墙及关于围墙的说明和大样;规划高度修改;绿地位置更改;删除消防信息;更新修改各经济指标表。2.负一层修改墙体位置。3.首层补充坡道位置;删除相关指标信息。4.夹层、二层、天面层增加雨棚。5.天面层、各立面、剖面图引注信息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的变化。

二、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10日

三、公示位置: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市 (略) (略) 镇街管理所

媒体公示:/

四、 (略) (略) (略) 站(网址:http://**)

五、反馈意见、申请听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信件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 (略) (略) (略) 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1.信件反馈方式请邮寄至: (略) 北滘 (略) 2号建 (略) (略) (略) 北滘管理所。信件送达联系电话:(略),邮政编码:(略)
2.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ttp://**,邮件标题注明“公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材料,请提供《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址:http://** )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或影像文件。
业务咨询电话:(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略) (略)

2025年01月23日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伟业骏雄厂房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5〕818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南侧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略) (略) 伟业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伟业骏雄厂房地块三旧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 设 (略) (略) 13号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延期、变更登记与遗失补办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568.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06平方米,基底面积1653.15平方米,容积率3.98,建筑密度46.33%,绿地率10.14%,建筑最大层数地上8层,地下1层,最高建筑高度49.63米。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具体情况见附图)
主要变化内容:1.总图删除围墙及关于围墙的说明和大样;规划高度修改;绿地位置更改;删除消防信息;更新修改各经济指标表。2.负一层修改墙体位置。3.首层补充坡道位置;删除相关指标信息。4.夹层、二层、天面层增加雨棚。5.天面层、各立面、剖面图引注信息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的变化。

二、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10日

三、公示位置: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市 (略) (略) 镇街管理所

媒体公示:/

四、 (略) (略) (略) 站(网址:http://**)

五、反馈意见、申请听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信件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 (略) (略) (略) 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1.信件反馈方式请邮寄至: (略) 北滘 (略) 2号建 (略) (略) (略) 北滘管理所。信件送达联系电话:(略),邮政编码:(略)
2.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ttp://**,邮件标题注明“公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材料,请提供《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址:http://** )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或影像文件。
业务咨询电话:(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略) (略)

2025年01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