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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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 等 相关文件的要求,受开化县林山乡的委托,开展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土地征收

二、项目地点: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

三、项目决策主体:开化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评估主体:开化县林山乡人民政府

五、决策事项概况:因开化县人民政府实施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菖蒲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36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开化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组织林山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

四、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 浙江华正 (略)

2、联系人:邓遨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2、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

3、 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4、 本项目实施对您本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

5、 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6、 其它意见或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 十 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

等方式与报告编制单位进行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开化县林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附图: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 等 相关文件的要求,受开化县林山乡的委托,开展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土地征收

二、项目地点:开化县林山乡菖蒲村

三、项目决策主体:开化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评估主体:开化县林山乡人民政府

五、决策事项概况:因开化县人民政府实施林山乡菖蒲村2025-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菖蒲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36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开化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组织林山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

四、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 浙江华正 (略)

2、联系人:邓遨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2、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

3、 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4、 本项目实施对您本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

5、 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6、 其它意见或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 十 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

等方式与报告编制单位进行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开化县林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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