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分局关于江苏顺优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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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分局关于江苏顺优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环开分表复〔2025〕2号

关于 (略) 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 (略) 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江苏 (略) 的技术评估意见(春申评估〔2024〕12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新建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必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智慧谷二期B3-3号楼化粪 (略) 理;生产废水 (略) 理一体化装置(pH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 (略) 第 (略) 理 (略) 理,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清安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操作过程中化学试剂因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土壤实验室废气(颗粒物)及危废库废气。经有机仪器1-4室、气分析一室及水分析1-2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占整体有机废气的30%)、经无机仪器1-3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的无机废气(占整体无机废气的20%)及通过危废库室内微负压收集的危废库废气共同进入排气筒DA001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4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气分析二室及Voc/Vo (略) 理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的有机废气(占整体有机废气的70%)及经 (略) 理1-2室,酸缸1-2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的无机废气(占整体无机废气的80%)共同进入排气筒DA002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4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土壤实验室废气在密闭的实验室内自然沉降。

建设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应标准。

3、项目采 (略) 、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项目设置1座20m2一般固 (略) 和1座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为试剂空瓶、土壤危废样、初道清洗废液、实验分析用水、废试剂、实验废物、废活性炭( (略) 理)、污泥、含危险物质的废水样,委托 (略) 置资质企业进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土壤一般固废样、固体废弃样、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其中土壤一般固废样、固体废弃样收集后由所属部 (略) 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收集后委托专纯水机厂家更换后直接进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生 (略) 置参照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6、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三、根据排放污染物指标核批数据,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324.5吨,其中COD≤0.4238吨、SS≤0.1987吨、氨氮≤0.0397吨、总磷≤0.0061吨、总氮≤0.053吨。

2、废气(有组织):非*烷总烃≤0.*吨;氯化氢≤0.*吨;硫酸雾≤0.*吨;氮氧化物≤0.*吨。

3、固废:全部进 (略) 置或综合利用。

四、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否则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六、本 (略) 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你公司应对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热氧化器(RTO焚烧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主动对接应急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

八、你公司应 (略) 理、有机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2025 年 1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409-*-89-01-*)

(备案证号:淮管发改审备〔2024〕395号)

抄送:淮安经济技 (略) (略) ,淮安经济技 (略) 综合 (略)


淮环开分表复〔2025〕2号

关于 (略) 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 (略) 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江苏 (略) 的技术评估意见(春申评估〔2024〕12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新建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必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智慧谷二期B3-3号楼化粪 (略) 理;生产废水 (略) 理一体化装置(pH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 (略) 第 (略) 理 (略) 理,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清安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操作过程中化学试剂因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土壤实验室废气(颗粒物)及危废库废气。经有机仪器1-4室、气分析一室及水分析1-2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占整体有机废气的30%)、经无机仪器1-3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的无机废气(占整体无机废气的20%)及通过危废库室内微负压收集的危废库废气共同进入排气筒DA001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4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气分析二室及Voc/Vo (略) 理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的有机废气(占整体有机废气的70%)及经 (略) 理1-2室,酸缸1-2室配套的通风柜收集的无机废气(占整体无机废气的80%)共同进入排气筒DA002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4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土壤实验室废气在密闭的实验室内自然沉降。

建设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应标准。

3、项目采 (略) 、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项目设置1座20m2一般固 (略) 和1座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为试剂空瓶、土壤危废样、初道清洗废液、实验分析用水、废试剂、实验废物、废活性炭( (略) 理)、污泥、含危险物质的废水样,委托 (略) 置资质企业进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土壤一般固废样、固体废弃样、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其中土壤一般固废样、固体废弃样收集后由所属部 (略) 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收集后委托专纯水机厂家更换后直接进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生 (略) 置参照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6、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三、根据排放污染物指标核批数据,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324.5吨,其中COD≤0.4238吨、SS≤0.1987吨、氨氮≤0.0397吨、总磷≤0.0061吨、总氮≤0.053吨。

2、废气(有组织):非*烷总烃≤0.*吨;氯化氢≤0.*吨;硫酸雾≤0.*吨;氮氧化物≤0.*吨。

3、固废:全部进 (略) 置或综合利用。

四、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否则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六、本 (略) 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你公司应对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热氧化器(RTO焚烧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主动对接应急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

八、你公司应 (略) 理、有机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2025 年 1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409-*-89-01-*)

(备案证号:淮管发改审备〔2024〕395号)

抄送:淮安经济技 (略) (略) ,淮安经济技 (略) 综合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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