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4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及2024 年 6 月 25 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 〔2024〕3 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或首次供地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4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表的简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基本信息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北斗与 (略) 交叉口东北140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1′35.65″,N18°30′2.10″,占地面积为1935.65平方米。地块土地 (略) 场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2′11.50″,N18°30′5.82″,占地面积为#.97平方米。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位于陵水黎族自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2′31.43″,N18°30′14.84″,占地面积为4813.17平方米。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桃源大道;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2′32.10″,N18°31′25.38″,占地面积为#.80平方米。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科教文卫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2.调查结论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及2024 年 6 月 25 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 〔2024〕3 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或首次供地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4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表的简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基本信息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北斗与 (略) 交叉口东北140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1′35.65″,N18°30′2.10″,占地面积为1935.65平方米。地块土地 (略) 场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2′11.50″,N18°30′5.82″,占地面积为#.97平方米。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位于陵水黎族自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2′31.43″,N18°30′14.84″,占地面积为4813.17平方米。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桃源大道;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2′32.10″,N18°31′25.38″,占地面积为#.80平方米。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科教文卫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2.调查结论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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