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 (略) :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2024〕1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委托,广西钦州 (略) 对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已纳入《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整治规划报告》,为提高古文江岸坡稳定性,防治水土流失,保障新圩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位于灵山县新圩镇,工程起点位于包坪村,终点位于茶田村,治理总河长5.519km,主要内容为新建河道护岸共5.703km,沿护岸新建人行步道0.514km,新建生态小广场390m2,新建排水涵管4座,拦河坝修复1座,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下河码头30座。
本工程防洪标准为河段沿岸现状岸坡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现状岸坡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采用平岸设计。排涝工程按5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护岸工程设计
左岸桩号Z0+000~Z0+039、Z0+508~Z0+554、Z1+012~Z1+109、Z1+295~Z1+320、Z1+362~Z1+389、Z1+638~Z1+742、Z1+749~Z1+767、Z1+772~Z1+835、Z2+721~Z2+868、Z3+220~Z3+321、Z3+323~Z3+414、Z3+526~Z3+586、Z3+702~Z3+784、Z4+589~Z4+651、Z4+655~Z4+866以及右岸桩号Y0+000~Y0+053、Y0+704~Y0+761、Y1+266~Y1+345、Y1+349~Y1+423、Y1+583~Y1+720、Y1+723~Y1+855、Y3+478~Y3+826等22段河段采用固滨笼挡墙进行防护。
左岸桩号Z0+106~Z0+307、Z0+554~Z0+743、Z0+837~Z0+874、Z0+877~Z1+012、Z1+227~Z1+289、Z1+520~Z1+580、Z1+835~Z2+029、Z2+088~Z2+163、Z2+196~Z2+359、Z3+802~Z3+865、Z4+204~Z4+370、Z4+393~Z4+585、Z4+871~Z5+186、Z5+271~Z5+443以及右岸桩号Y0+054~Y0+412、Y0+768~Y1+186、Y1+232~Y1+266、Y1+423~Y1+495、Y1+855~Y1+946,Y1+976~Y2+132、Y2+829~Y2+924、Y3+856~Y4+003、Y4+690~Y4+945等23段河段采用水下砼挡墙进行防护。
(二)排涝工程设计
在左岸桩号Z1+110、Z4+310及右岸桩号Y1+060、Y2+ (略) 建设钢筋混凝土排水涵管,共4座,进水口段设砼边墙,底板为砼底板。
(三)附属工程设计
沿护岸新建人行步道0.514km,砼路面宽2~4m。
在桩号Y1+ (略) 新建生态小广场390m2,布设透水砖,靠河侧布设仿树藤混凝土栏杆。
修复位于桩号Z1+ (略) 的拦河坝1座,对上下游进行清淤,对原坝体表面进 (略) 理,采用锚杆锚固后外包砼。
在桩号Z1+ (略) 新建人行桥1座,采用钢筋砼板桥,共1跨,跨长4m,桥面宽2m。
新建下河步级30座,采用砼结构,阶梯宽1.2m,台阶尺寸为0.3m×0.2m(宽×高)。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2469.#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362.#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应认真执行初步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坚持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 (略) 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 (略) 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概算表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灵 (略) :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2024〕1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委托,广西钦州 (略) 对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已纳入《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整治规划报告》,为提高古文江岸坡稳定性,防治水土流失,保障新圩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位于灵山县新圩镇,工程起点位于包坪村,终点位于茶田村,治理总河长5.519km,主要内容为新建河道护岸共5.703km,沿护岸新建人行步道0.514km,新建生态小广场390m2,新建排水涵管4座,拦河坝修复1座,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下河码头30座。
本工程防洪标准为河段沿岸现状岸坡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现状岸坡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采用平岸设计。排涝工程按5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护岸工程设计
左岸桩号Z0+000~Z0+039、Z0+508~Z0+554、Z1+012~Z1+109、Z1+295~Z1+320、Z1+362~Z1+389、Z1+638~Z1+742、Z1+749~Z1+767、Z1+772~Z1+835、Z2+721~Z2+868、Z3+220~Z3+321、Z3+323~Z3+414、Z3+526~Z3+586、Z3+702~Z3+784、Z4+589~Z4+651、Z4+655~Z4+866以及右岸桩号Y0+000~Y0+053、Y0+704~Y0+761、Y1+266~Y1+345、Y1+349~Y1+423、Y1+583~Y1+720、Y1+723~Y1+855、Y3+478~Y3+826等22段河段采用固滨笼挡墙进行防护。
左岸桩号Z0+106~Z0+307、Z0+554~Z0+743、Z0+837~Z0+874、Z0+877~Z1+012、Z1+227~Z1+289、Z1+520~Z1+580、Z1+835~Z2+029、Z2+088~Z2+163、Z2+196~Z2+359、Z3+802~Z3+865、Z4+204~Z4+370、Z4+393~Z4+585、Z4+871~Z5+186、Z5+271~Z5+443以及右岸桩号Y0+054~Y0+412、Y0+768~Y1+186、Y1+232~Y1+266、Y1+423~Y1+495、Y1+855~Y1+946,Y1+976~Y2+132、Y2+829~Y2+924、Y3+856~Y4+003、Y4+690~Y4+945等23段河段采用水下砼挡墙进行防护。
(二)排涝工程设计
在左岸桩号Z1+110、Z4+310及右岸桩号Y1+060、Y2+ (略) 建设钢筋混凝土排水涵管,共4座,进水口段设砼边墙,底板为砼底板。
(三)附属工程设计
沿护岸新建人行步道0.514km,砼路面宽2~4m。
在桩号Y1+ (略) 新建生态小广场390m2,布设透水砖,靠河侧布设仿树藤混凝土栏杆。
修复位于桩号Z1+ (略) 的拦河坝1座,对上下游进行清淤,对原坝体表面进 (略) 理,采用锚杆锚固后外包砼。
在桩号Z1+ (略) 新建人行桥1座,采用钢筋砼板桥,共1跨,跨长4m,桥面宽2m。
新建下河步级30座,采用砼结构,阶梯宽1.2m,台阶尺寸为0.3m×0.2m(宽×高)。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2469.#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362.#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应认真执行初步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坚持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 (略) 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 (略) 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新圩镇古文江治理工程概算表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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