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草案公示
《汕头市澄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草案公示
《汕头市澄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草案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以下简称“落实使用情况表”)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落实使用情况表主要是满足隆都镇红花主题文化创意园项目与和美生态园项目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两项目均属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项目,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 (略)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 (略) 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项目落实大力推进隆都镇农文旅商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带动村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省升级,助力乡村的产业振兴和文化振兴。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1.7026公顷,共7个落实地块。落实方向为: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园地、#地水域、其他土地)和未利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
1、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日,共10个自然日;
2、公示方式和地点:
(略) (略) (略) (略) 上公示;
(略) (略) (略) 公示栏、相关镇街公示栏及项目地块现场进行现场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q.com;
2、传真号码:0754-#;
3、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7楼国土空间规划股),邮政编码:#。
附件:
1、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
2、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地块土地 (略) 部图。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汕头市澄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草案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以下简称“落实使用情况表”)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落实使用情况表主要是满足隆都镇红花主题文化创意园项目与和美生态园项目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两项目均属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项目,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 (略)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 (略) 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项目落实大力推进隆都镇农文旅商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带动村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省升级,助力乡村的产业振兴和文化振兴。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1.7026公顷,共7个落实地块。落实方向为: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园地、#地水域、其他土地)和未利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
1、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日,共10个自然日;
2、公示方式和地点:
(略) (略) (略) (略) 上公示;
(略) (略) (略) 公示栏、相关镇街公示栏及项目地块现场进行现场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q.com;
2、传真号码:0754-#;
3、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7楼国土空间规划股),邮政编码:#。
附件:
1、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隆都镇乡村振兴项目);
2、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地块土地 (略) 部图。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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