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科学技术工 (略) 关于印发<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工信法规〔2022〕4号)中关于“二、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要求,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主要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 (略) 、热带高效农业、生态环保、医疗健康、 (略) 、海 (略) 重点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注册满一年且具有独立法人 (略) 企事业单位,具备相应的成果转化应用及产业化基础条件和能力。
(二)上年度转让引进的技术成果或已完成的委托技术开发项目成果,在海口实施转化应用及产业化,预期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的技术合同需经法定机构认定登记。
(四)符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 (略)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申请表;
(二)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和登记证明;
(三)当年度企业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的复印件;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
(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任务书;
(六)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与技术转让方、开发方不是隶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以及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书。
(八)企 (略) 外高等学校、 (略) 所的技术成果,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项目的技术方案(双方盖章);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项目的费用清单(双方盖章)。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以下情况将不予支持
1.已经成熟配套并规模化应用或产业化项目;
2.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3.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4.关联企业或关联交易的成果转化项目;
5.每个单位当年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仅限1项,当年已获批重大科技项目的单位不再给予支持。
(二)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项目逾期3个月内未提交申请将终止合同,且不拨付剩余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提前申请验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可申请延期验收,但延期验收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三)项目实施管理及验收参照《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七、八章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进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home),注册登录后进行进入事项申报, (略) 划“ (略) ”,找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入后选择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进行项目申报。填报时间截止2025年3月28日。
(二)材料受理审核。管理部门工 (略) 上预审申报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将退回并告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及时补齐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一次补齐后仍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略)份) (略) (略) (略) (略) 政府行 (略) 18栋北四楼4011室(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七、材料装订要求
(一)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需加盖骑缝章),未签字或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首页为目录页,依次为申请表、附件材料等。
(三)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八、咨询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咨询: (略) 科学技术工 (略) 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电话:0898-(略)、0898-(略)。
附件:1. (略)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书
2. (略)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任务书
3.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
4.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略) 科学技术工 (略)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鑫;电话:(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科学技术工 (略) 关于印发<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工信法规〔2022〕4号)中关于“二、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要求,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主要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 (略) 、热带高效农业、生态环保、医疗健康、 (略) 、海 (略) 重点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注册满一年且具有独立法人 (略) 企事业单位,具备相应的成果转化应用及产业化基础条件和能力。
(二)上年度转让引进的技术成果或已完成的委托技术开发项目成果,在海口实施转化应用及产业化,预期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的技术合同需经法定机构认定登记。
(四)符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 (略)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申请表;
(二)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和登记证明;
(三)当年度企业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的复印件;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
(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任务书;
(六)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与技术转让方、开发方不是隶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以及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书。
(八)企 (略) 外高等学校、 (略) 所的技术成果,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项目的技术方案(双方盖章);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项目的费用清单(双方盖章)。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以下情况将不予支持
1.已经成熟配套并规模化应用或产业化项目;
2.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3.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4.关联企业或关联交易的成果转化项目;
5.每个单位当年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仅限1项,当年已获批重大科技项目的单位不再给予支持。
(二)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项目逾期3个月内未提交申请将终止合同,且不拨付剩余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提前申请验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可申请延期验收,但延期验收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三)项目实施管理及验收参照《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七、八章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进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home),注册登录后进行进入事项申报, (略) 划“ (略) ”,找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入后选择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进行项目申报。填报时间截止2025年3月28日。
(二)材料受理审核。管理部门工 (略) 上预审申报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将退回并告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及时补齐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一次补齐后仍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略)份) (略) (略) (略) (略) 政府行 (略) 18栋北四楼4011室(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七、材料装订要求
(一)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需加盖骑缝章),未签字或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首页为目录页,依次为申请表、附件材料等。
(三)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八、咨询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咨询: (略) 科学技术工 (略) 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电话:0898-(略)、0898-(略)。
附件:1. (略)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书
2. (略)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任务书
3.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
4.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略) 科学技术工 (略)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鑫;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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