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01月20日-01月2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等4个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01月20日-01月2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等4个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0日-1月 (略) 对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1号 | 2025.1.21 |
2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贵州省余庆河(黄平县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2号 | 2025.1.21 |
3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施秉县薯类淀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3号 | 2025.1.23 |
4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镇远县水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4号 | 2025.1.23 |
黔东南环表〔2025〕11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12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贵州省余庆河(黄平县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13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施秉县薯类淀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14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镇远县水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0日-1月 (略) 对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1号 | 2025.1.21 |
2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贵州省余庆河(黄平县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2号 | 2025.1.21 |
3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施秉县薯类淀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3号 | 2025.1.23 |
4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镇远县水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4号 | 2025.1.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0日-1月 (略) 对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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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1号 | 2025.1.21 |
2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贵州省余庆河(黄平县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2号 | 2025.1.21 |
3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施秉县薯类淀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3号 | 2025.1.23 |
4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镇远县水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4号 | 2025.1.23 |
黔东南环表〔2025〕11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12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贵州省余庆河(黄平县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13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施秉县薯类淀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14号:黔东南州 (略) 关于镇远县水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0日-1月 (略) 对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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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建设项目110kV青新线#01~#05、青思线#01~#04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1号 | 2025.1.21 |
2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贵州省余庆河(黄平县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2号 | 2025.1.21 |
3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施秉县薯类淀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3号 | 2025.1.23 |
4 | 黔东南州 (略) 关于镇远县水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5〕14号 | 202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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