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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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号)、《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宁市科〔2025〕3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县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六)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七)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 (略) 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九)为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十)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截止时间

1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区域发展项目

2025年2月21日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技术创新项目/大赛获奖项目

2025年2月21日

3

星火项目

2025年2月21日

4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5

对外合作项目

2025年2月21日

6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5年2月21日

7

8

(略) 建设计划

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9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10

技术转移计划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略) 站外,申报单位也可 (略) 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至古田县 (略)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请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 (略) 联系电话:0591-*、0591-*。邮箱:*@*ttp://**.cn

  三、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申报文件可在 (略) 站“通知公告”栏中查阅(网址http://**)。

  2、联系咨询方式

  科技和数字经济股:0593-* *

  古田县发 (略)

  2025年1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号)、《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宁市科〔2025〕3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县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六)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七)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 (略) 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九)为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十)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截止时间

1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区域发展项目

2025年2月21日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技术创新项目/大赛获奖项目

2025年2月21日

3

星火项目

2025年2月21日

4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5

对外合作项目

2025年2月21日

6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5年2月21日

7

8

(略) 建设计划

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9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10

技术转移计划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略) 站外,申报单位也可 (略) 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至古田县 (略)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请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 (略) 联系电话:0591-*、0591-*。邮箱:*@*ttp://**.cn

  三、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申报文件可在 (略) 站“通知公告”栏中查阅(网址http://**)。

  2、联系咨询方式

  科技和数字经济股:0593-* *

  古田县发 (略)

  2025年1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号)、《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宁市科〔2025〕3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县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六)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七)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 (略) 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九)为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十)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截止时间

1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区域发展项目

2025年2月21日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技术创新项目/大赛获奖项目

2025年2月21日

3

星火项目

2025年2月21日

4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5

对外合作项目

2025年2月21日

6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5年2月21日

7

8

(略) 建设计划

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9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10

技术转移计划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略) 站外,申报单位也可 (略) 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至古田县 (略)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请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 (略) 联系电话:0591-*、0591-*。邮箱:*@*ttp://**.cn

  三、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申报文件可在 (略) 站“通知公告”栏中查阅(网址http://**)。

  2、联系咨询方式

  科技和数字经济股:0593-* *

  古田县发 (略)

  2025年1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号)、《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宁市科〔2025〕3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县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六)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七)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 (略) 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九)为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十)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截止时间

1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区域发展项目

2025年2月21日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技术创新项目/大赛获奖项目

2025年2月21日

3

星火项目

2025年2月21日

4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5

对外合作项目

2025年2月21日

6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5年2月21日

7

8

(略) 建设计划

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9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10

技术转移计划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2025年2月21日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略) 站外,申报单位也可 (略) 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至古田县 (略)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请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 (略) 联系电话:0591-*、0591-*。邮箱:*@*ttp://**.cn

  三、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申报文件可在 (略) 站“通知公告”栏中查阅(网址http://**)。

  2、联系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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