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双子新材料尼龙破碎干造粒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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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双子新材料尼龙破碎干造粒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 (略) 6号,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 (略) 窗口(#)


项目名称

宜黄县双子新材料尼龙破碎干造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黄县江西宜黄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 况


宜黄县双子新材料尼龙破碎干造粒生产项目位于江西宜黄 (略) (略) (江西瑞 (略) 厂房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7′25.473″,北纬27°39′30.943″,本项目占地面积1720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PA废塑料为原辅材料,经撕碎破碎、搅拌、挤出、切粒、筛分、磁选、搅拌等工序生产尼龙颗粒。

产品方案:年产5000吨尼龙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撕碎、破碎、搅拌、挤出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撕碎、破碎、搅拌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 (略) 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挤出等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撕碎、破碎、搅拌、挤出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通过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 (略) 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标准要求。

(二) (略) 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生活污水。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达宜黄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 (略) (略) 排入宜黄 (略) (略) 理 (略) 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双螺杆挤出机、单螺杆挤出机、破碎机、撕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70~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 (略) 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废布袋、含微量金属尼龙颗粒、 (略) 、布袋收集粉尘、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浮油和生活垃圾。

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含微量金属尼龙颗粒、 (略) 、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浮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10m2)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来源: (略) 宜黄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 (略) 6号,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 (略) 窗口(#)


项目名称

宜黄县双子新材料尼龙破碎干造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黄县江西宜黄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 况


宜黄县双子新材料尼龙破碎干造粒生产项目位于江西宜黄 (略) (略) (江西瑞 (略) 厂房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7′25.473″,北纬27°39′30.943″,本项目占地面积1720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PA废塑料为原辅材料,经撕碎破碎、搅拌、挤出、切粒、筛分、磁选、搅拌等工序生产尼龙颗粒。

产品方案:年产5000吨尼龙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撕碎、破碎、搅拌、挤出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撕碎、破碎、搅拌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 (略) 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挤出等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撕碎、破碎、搅拌、挤出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通过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 (略) 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标准要求。

(二) (略) 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生活污水。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达宜黄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 (略) (略) 排入宜黄 (略) (略) 理 (略) 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双螺杆挤出机、单螺杆挤出机、破碎机、撕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70~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 (略) 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废布袋、含微量金属尼龙颗粒、 (略) 、布袋收集粉尘、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浮油和生活垃圾。

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含微量金属尼龙颗粒、 (略) 、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浮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10m2)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来源: (略) 宜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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