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告周作珠、胡立潘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告周作珠、胡立潘
申请人周作珠、胡立潘向周壤镇岙底村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地段的土地进行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9m2 | 建筑面积 | 302.25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8m2 | 建筑面积 | 410.64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9.8米,其中层高:一层3.5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琉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在100%。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周壤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 (略) 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周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申请人周作珠、胡立潘向周壤镇岙底村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地段的土地进行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9m2 | 建筑面积 | 302.25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8m2 | 建筑面积 | 410.64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9.8米,其中层高:一层3.5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琉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在100%。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周壤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 (略) 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周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申请人周作珠、胡立潘向周壤镇岙底村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地段的土地进行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9m2 | 建筑面积 | 302.25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8m2 | 建筑面积 | 410.64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9.8米,其中层高:一层3.5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琉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在100%。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周壤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 (略) 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周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申请人周作珠、胡立潘向周壤镇岙底村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地段的土地进行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9m2 | 建筑面积 | 302.25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周壤镇岙底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25.08m2 | 建筑面积 | 410.64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9.8米,其中层高:一层3.5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琉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在100%。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周壤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文成县周壤镇岙底村村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 (略) 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周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