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解除交城县米家庄至离石区五里铺县界旅游公路工程项目SG3标段《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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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解除交城县米家庄至离石区五里铺县界旅游公路工程项目SG3标段《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知

(略) (略) :

2018年10月8日,我局下属 (略) 建设工程 (略) 签订交城县米家庄 (略) 五里铺(县界) (略) 工程项目SG3标段《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明确约定:签约合同价为44,666,747元,工期为731日历天。

然而,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贵公司却长时间未开工建设。在此期间, (略) 履行合同义务:

2020年5月14日,我局正式致函贵司,郑重催告贵司抓紧落实开工事宜。

2021年8月25日,我局又向贵司的项目部( (略) (略) 交城米家庄至离 (略) 项目部)发函,诚挚邀请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商谈签订补充协议事宜,以推动合同顺利履行。

2024年期间,交城县人民政府相关领 (略) 有关领导, (略) 尽快开工。

2024年9月,因“交城县米家庄 (略) 五里铺(县界) (略) 工程项目SG3标段”一直未开工建设,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为 (略) 。

直至本通知送达之日,贵公司仍未实际开工建设。《施工合同》签订至今已达六年多之久, (略) 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催告,贵公司始终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开工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略) :

一、自本通知书送达贵方之日起, (略) 签订的《施工合同》正式解除。

二、由于贵公司严重违约,项目几年来未开工,造成群众出行困难和旅游利益损害。

三、有关贵公司提出的相关费用,待我方工程竣工后,一并清算审计支付。

特此通知。

(略) (略) :

2018年10月8日,我局下属 (略) 建设工程 (略) 签订交城县米家庄 (略) 五里铺(县界) (略) 工程项目SG3标段《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明确约定:签约合同价为44,666,747元,工期为731日历天。

然而,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贵公司却长时间未开工建设。在此期间, (略) 履行合同义务:

2020年5月14日,我局正式致函贵司,郑重催告贵司抓紧落实开工事宜。

2021年8月25日,我局又向贵司的项目部( (略) (略) 交城米家庄至离 (略) 项目部)发函,诚挚邀请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商谈签订补充协议事宜,以推动合同顺利履行。

2024年期间,交城县人民政府相关领 (略) 有关领导, (略) 尽快开工。

2024年9月,因“交城县米家庄 (略) 五里铺(县界) (略) 工程项目SG3标段”一直未开工建设,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为 (略) 。

直至本通知送达之日,贵公司仍未实际开工建设。《施工合同》签订至今已达六年多之久, (略) 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催告,贵公司始终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开工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略) :

一、自本通知书送达贵方之日起, (略) 签订的《施工合同》正式解除。

二、由于贵公司严重违约,项目几年来未开工,造成群众出行困难和旅游利益损害。

三、有关贵公司提出的相关费用,待我方工程竣工后,一并清算审计支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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