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 (略)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 (略) 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略) 实际,现将2025年 (略) 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 (略) 域设置
1.城中街道: (略) 岭南春天楼盘对开靠河侧人行道及人行道外水泥地;
2.贞山街道:阅海大 (略) (略) 口对开湿地公园部分范围;
3.大沙镇:飞鹅岭小游园。
二、允许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上午8时至晚上12时。
三、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四、禁止 (略) 罚措施
(一)应在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 (略) (略) 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30米内燃放地面类烟花爆竹,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80米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
(三)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高压线、窨井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 (略) 理。
(七)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 (略) 线路安 (略) 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 (略) 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略) ;山林、草原等重 (略) 。
(八)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 (略) 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公安、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 (略) 理或移交相关部 (略) 理。举报热线:“*”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附图:
城中街道: (略) 岭南春天楼盘对开靠河侧人行道及人行道外水泥地
贞山街道:阅海大 (略) (略) 口对开湿地公园部分范围
大沙镇:飞鹅岭小游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 (略)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 (略) 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略) 实际,现将2025年 (略) 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 (略) 域设置
1.城中街道: (略) 岭南春天楼盘对开靠河侧人行道及人行道外水泥地;
2.贞山街道:阅海大 (略) (略) 口对开湿地公园部分范围;
3.大沙镇:飞鹅岭小游园。
二、允许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上午8时至晚上12时。
三、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四、禁止 (略) 罚措施
(一)应在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 (略) (略) 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30米内燃放地面类烟花爆竹,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80米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
(三)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高压线、窨井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 (略) 理。
(七)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 (略) 线路安 (略) 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 (略) 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略) ;山林、草原等重 (略) 。
(八)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 (略) 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公安、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 (略) 理或移交相关部 (略) 理。举报热线:“*”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附图:
城中街道: (略) 岭南春天楼盘对开靠河侧人行道及人行道外水泥地
贞山街道:阅海大 (略) (略) 口对开湿地公园部分范围
大沙镇:飞鹅岭小游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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