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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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号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略)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原登记

权利人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土地/房屋用途

备注

1

李文德李文佳李文全李文团

林丽清李志荣李北分李文德李文佳李文团

龙 (略) 1435号一单元-1层01(李文全占建筑面积18㎡)

24/162

住宅/储藏间

原产权人李文全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林丽清、儿子李志荣、儿子李北分共同继承。

2

李文德李文全李文团

林丽清李志荣李北分李文德李文团

龙 (略) 1435号一单元1层103室(李文全占建筑面积14.23㎡)

6.32/42.69

住宅/车库

3

李文全

林丽清李志荣李北分

龙 (略) 1435号一单元5层501室

11.90/80.30

住宅/住宅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略)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原登记

权利人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土地/房屋用途

备注

1

李文德李文佳李文全李文团

林丽清李志荣李北分李文德李文佳李文团

龙 (略) 1435号一单元-1层01(李文全占建筑面积18㎡)

24/162

住宅/储藏间

原产权人李文全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林丽清、儿子李志荣、儿子李北分共同继承。

2

李文德李文全李文团

林丽清李志荣李北分李文德李文团

龙 (略) 1435号一单元1层103室(李文全占建筑面积14.23㎡)

6.32/42.69

住宅/车库

3

李文全

林丽清李志荣李北分

龙 (略) 1435号一单元5层501室

11.90/80.30

住宅/住宅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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