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历史建筑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外立面改造方案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历史建筑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外立面改造方案的公示
(略) 物业发展(集团) (略) 拟对历史建筑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即国贸大厦)开展活化利用工作,根据《 (略) 历 (略) 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 (略) 紫线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定,现将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外立面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方案主要对国贸大厦裙楼商场部分的西立面进行改造,整体设计遵从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要求,保留原有特色建筑结构,对局部与原风貌不协调部分采用与原风貌相近似的茶色玻璃、铝板进行修复性、可逆性改造,活化利用后延续原有建筑功能。(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5日
三、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站、市规划和 (略) 网站、市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http://**
http://**
(二)市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略) 博隆大厦5楼)
(三)南湖街道办、 (略) 以及国贸大厦项目现场
(四)深圳商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展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 (略) 规划和 (略) (略) (公众意见征询表详见附件2):
1.现场反馈意见:
至市规划和 (略)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网上反馈意见:
将书面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3.信函反馈意见:
将书面材料邮寄至“ (略) (略) (略) 博隆大厦506”,收件人为“市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魏工”,书面材料请注明“历史建筑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0755-#。
(二)为保证意见的有效性,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三)收集的意见用于最终审批前的综合考虑,不针对具体意见进行单独答复。
附件:1.历史建筑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外立面改造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略) 物业发展(集团) (略) 拟对历史建筑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即国贸大厦)开展活化利用工作,根据《 (略) 历 (略) 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 (略) 紫线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定,现将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外立面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方案主要对国贸大厦裙楼商场部分的西立面进行改造,整体设计遵从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要求,保留原有特色建筑结构,对局部与原风貌不协调部分采用与原风貌相近似的茶色玻璃、铝板进行修复性、可逆性改造,活化利用后延续原有建筑功能。(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5日
三、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站、市规划和 (略) 网站、市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http://**
http://**
(二)市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略) 博隆大厦5楼)
(三)南湖街道办、 (略) 以及国贸大厦项目现场
(四)深圳商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展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 (略) 规划和 (略) (略) (公众意见征询表详见附件2):
1.现场反馈意见:
至市规划和 (略)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网上反馈意见:
将书面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3.信函反馈意见:
将书面材料邮寄至“ (略) (略) (略) 博隆大厦506”,收件人为“市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魏工”,书面材料请注明“历史建筑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0755-#。
(二)为保证意见的有效性,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三)收集的意见用于最终审批前的综合考虑,不针对具体意见进行单独答复。
附件:1.历史建筑国贸大厦活化利用方案(外立面改造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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