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欧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广东 (略) 建设的欧加大厦项目位 (略) 沙河街道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白石三道以北,洲湾一街以西,宗地号T207-0053,于2022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2-0026号)。现用地 (略) 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裙房屋面绿化调整;屋面冷却塔增加消声百叶,装饰格栅构架高度相应增加;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风井位置调整; (略) 部新增背衬板,防聚光百叶位置调整;西南侧下沉广场周边绿化调整为水景。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内容
计容建筑面积由#.82平方米调整为#.91平方米,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不变,(办公规定建筑面积由#.00平方米调整为#.75平方米,新增办公核减建筑面积212.25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7018.82平方米调整为6804.91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1903.98平方米调整为1768.43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3963.64平方米调整为3923.2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1151.2平方米调整为1113.2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09平方米调整为#.19平方米,其中公共停车库由#.7平方米调整为#.81平方米,附属公用设施用房由#.00平方米调整为#.38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2012.76平方米调整为2073.95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479.63平方米调整为456.65平方米;其余指标相应调整。补充注释“本项目地下二层至地面一层东南角包含地铁2号线红树湾站C出入口,属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面积750.78平方米,产权属于地铁,不计入本项目建筑面积”。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沙河街道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白石三道以北,洲湾一街以西,T207-0053宗地内。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http://**
(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2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2月12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 (略)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注明“欧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欧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广东 (略) 建设的欧加大厦项目位 (略) 沙河街道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白石三道以北,洲湾一街以西,宗地号T207-0053,于2022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2-0026号)。现用地 (略) 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裙房屋面绿化调整;屋面冷却塔增加消声百叶,装饰格栅构架高度相应增加;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风井位置调整; (略) 部新增背衬板,防聚光百叶位置调整;西南侧下沉广场周边绿化调整为水景。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内容
计容建筑面积由#.82平方米调整为#.91平方米,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不变,(办公规定建筑面积由#.00平方米调整为#.75平方米,新增办公核减建筑面积212.25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7018.82平方米调整为6804.91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1903.98平方米调整为1768.43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3963.64平方米调整为3923.2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1151.2平方米调整为1113.2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09平方米调整为#.19平方米,其中公共停车库由#.7平方米调整为#.81平方米,附属公用设施用房由#.00平方米调整为#.38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2012.76平方米调整为2073.95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479.63平方米调整为456.65平方米;其余指标相应调整。补充注释“本项目地下二层至地面一层东南角包含地铁2号线红树湾站C出入口,属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面积750.78平方米,产权属于地铁,不计入本项目建筑面积”。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沙河街道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白石三道以北,洲湾一街以西,T207-0053宗地内。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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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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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2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2月12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 (略)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注明“欧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欧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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