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 (略) | 河南 (略)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拆解补贴项目 | (略) 唐庄镇四合新村千楸大道西北角50米 | (略) (略) | 河南 (略) 拟投资(略)元, (略) (略) 唐庄镇四合新村千楸大道西北角50米建设“河南 (略)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拆解补贴项目”。该项目生产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拖拉机30台,报废收割机240台,报废播种机30台。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颗粒物废气:在拆解车间设 (略) 域,总成切割、解体 (略) 域进行, (略) 域上方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切割废气,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略)烷总烃废气:设立排空、回收 (略) ,在排空、回收废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废气通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自建 (略) 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不可利用废物、金属类废物(钢铁、有色金属等)、非金属类废物(废塑料、纤维、皮革等)、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制冷剂和废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 (略) 板及附属模块),均在一般固废 (略) 分类暂存,定期外售。其中,废制冷剂采用专门容器单独储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一般固废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进行建设,并做到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 危险废物主 (略) 板及附属模块;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含废制动液、废防冻液);废油箱;废制动器衬片;含油锯末、抹布及手套;废液压油;废催化器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单位进 (略) 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风机、抽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工程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昼间≤60dB(A))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 (略) | 河南 (略)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拆解补贴项目 | (略) 唐庄镇四合新村千楸大道西北角50米 | (略) (略) | 河南 (略) 拟投资(略)元, (略) (略) 唐庄镇四合新村千楸大道西北角50米建设“河南 (略)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拆解补贴项目”。该项目生产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拖拉机30台,报废收割机240台,报废播种机30台。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颗粒物废气:在拆解车间设 (略) 域,总成切割、解体 (略) 域进行, (略) 域上方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切割废气,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略)烷总烃废气:设立排空、回收 (略) ,在排空、回收废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废气通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自建 (略) 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不可利用废物、金属类废物(钢铁、有色金属等)、非金属类废物(废塑料、纤维、皮革等)、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制冷剂和废电子电器产品/元器件( (略) 板及附属模块),均在一般固废 (略) 分类暂存,定期外售。其中,废制冷剂采用专门容器单独储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一般固废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进行建设,并做到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 危险废物主 (略) 板及附属模块;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含废制动液、废防冻液);废油箱;废制动器衬片;含油锯末、抹布及手套;废液压油;废催化器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单位进 (略) 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风机、抽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工程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昼间≤60dB(A))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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