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地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住宅自编号B5#、B6#、B区地下室自编号DT-2、电房自编号D01#及大门自编号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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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地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住宅自编号B5#、B6#、B区地下室自编号DT-2、电房自编号D01#及大门自编号M0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GG#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5〕4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 2025-01-24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
建设项目名称 知识城AF#地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 旧村改造项目复 (略) 住宅(自编号B5#、B6#)、B区地下室(自编号DT-2)、电房(自编号D01#)及大门(自编号M02#)
综合受理号 hp#X#
建设位置 (略) (略) 龙湖街知识大道以东、狮岭水以南AF#地块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8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5〕442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GG#
日期 2025-01-24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
建设项目名称 知识城AF#地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 旧村改造项目复 (略) 住宅(自编号B5#、B6#)、B区地下室(自编号DT-2)、电房(自编号D01#)及大门(自编号M02#)
综合受理号 hp#X#
建设位置 (略) (略) 龙湖街知识大道以东、狮岭水以南AF#地块
建设规模 B6#住宅1幢,地上32层:#.27平方米;DT-2 (略) 地下室1幢,地下2层:#.66平方米;D01#电房1幢,地上1层:175.68平方米;M02#大门1幢,地上1层:53.37平方米;B5#住宅1幢,地上33层:#.31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建筑报建图1份。 附件:1、《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2024放33B3036)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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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5〕4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 2025-01-24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
建设项目名称 知识城AF#地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 旧村改造项目复 (略) 住宅(自编号B5#、B6#)、B区地下室(自编号DT-2)、电房(自编号D01#)及大门(自编号M02#)
综合受理号 hp#X#
建设位置 (略) (略) 龙湖街知识大道以东、狮岭水以南AF#地块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8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5〕442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GG#
日期 2025-01-24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 (略) (略) 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
建设项目名称 知识城AF#地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 旧村改造项目复 (略) 住宅(自编号B5#、B6#)、B区地下室(自编号DT-2)、电房(自编号D01#)及大门(自编号M02#)
综合受理号 hp#X#
建设位置 (略) (略) 龙湖街知识大道以东、狮岭水以南AF#地块
建设规模 B6#住宅1幢,地上32层:#.27平方米;DT-2 (略) 地下室1幢,地下2层:#.66平方米;D01#电房1幢,地上1层:175.68平方米;M02#大门1幢,地上1层:53.37平方米;B5#住宅1幢,地上33层:#.31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建筑报建图1份。 附件:1、《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2024放33B3036)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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