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济宁鑫能热电有限公司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6万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已批准公告
济环审〔2025〕2号 (略)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 (略) 对 (略)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3楼B313 (略) 窗口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 (略)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济环审〔2025〕2号 | 2025年1月26日 |
济环审〔2025〕2号 (略)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 (略) 对 (略)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3楼B313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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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 (略)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2×#千瓦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济环审〔2025〕2号 | 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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