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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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6-(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珠 (略)

建设单位

珠海正方 (略)

项目概况

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 (略) (略) (略) 199号香洲创港中心22栋,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建筑面积(略)㎡。主要从事新药研发的活动,包含药物合成研究中心、药物化学研究中心、动物房、药效评价中心、药代评价中心、细胞房、多肽药物研究中心、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中心、药物制剂研究中心。项目建成后交由暨南大学师生使用。

环评机构

广东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饲养恶臭、 (略) 理站臭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2.废水: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废水;
3.噪声:实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机)、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动物排泄物、动物尸体、污泥、废干式化学过滤装置填料、废活性炭( (略) 理措施)、废紫外灯、废培养基。
治理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6-(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珠 (略)

建设单位

珠海正方 (略)

项目概况

珠海生物医药创新中 (略) (略) (略) 199号香洲创港中心22栋,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建筑面积(略)㎡。主要从事新药研发的活动,包含药物合成研究中心、药物化学研究中心、动物房、药效评价中心、药代评价中心、细胞房、多肽药物研究中心、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中心、药物制剂研究中心。项目建成后交由暨南大学师生使用。

环评机构

广东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饲养恶臭、 (略) 理站臭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2.废水: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废水;
3.噪声:实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机)、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动物排泄物、动物尸体、污泥、废干式化学过滤装置填料、废活性炭( (略) 理措施)、废紫外灯、废培养基。
治理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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