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 | 项目负责人 | 罗连生 | ||||||
详细地址 | (略) (略) 龙溪镇东港村梅岙工业点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略)元 | |||
建设地点 | (略) 龙溪镇东港村梅岙工业点 | 占地面积 | 1500(租用面积) | ||||||
项目概况 | 企 (略) 龙溪镇梅岙工业点,租用玉环 (略) 厂房3-4层作为本项目实施场所,生产密封圈,产品规模为年产1.3亿只密封圈。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厂界东北面1 (略) 有东港村居民点,北面4 (略) 有梅岙村居民点、北面3 (略) 有东港村居民点。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 (1)废气:硫化废气。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废包装袋、边角料、次品、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近期生活污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 (略) 干 (略) (略) 理;远期具备纳管条件,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 (略) 干 (略) (略) 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2、硫化废气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本项目边角料、次品、废包装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油桶、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略) 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 (略) 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 (略) 理。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注意适当间隔,并与车间墙体保持距离;加强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7日 ~ 2025年2月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27日
关于拟对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年产1.3亿只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麦丰橡胶制品厂 | 项目负责人 | 罗连生 | ||||||
详细地址 | (略) (略) 龙溪镇东港村梅岙工业点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略)元 | |||
建设地点 | (略) 龙溪镇东港村梅岙工业点 | 占地面积 | 1500(租用面积) | ||||||
项目概况 | 企 (略) 龙溪镇梅岙工业点,租用玉环 (略) 厂房3-4层作为本项目实施场所,生产密封圈,产品规模为年产1.3亿只密封圈。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厂界东北面1 (略) 有东港村居民点,北面4 (略) 有梅岙村居民点、北面3 (略) 有东港村居民点。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 (1)废气:硫化废气。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废包装袋、边角料、次品、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近期生活污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 (略) 干 (略) (略) 理;远期具备纳管条件,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 (略) 干 (略) (略) 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2、硫化废气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本项目边角料、次品、废包装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油桶、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略) 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 (略) 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 (略) 理。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注意适当间隔,并与车间墙体保持距离;加强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7日 ~ 2025年2月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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