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提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提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提标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经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奚挺森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迁) | 改 | 扩 | √ | 投 资 | *.*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的新塘河与芦北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 用 地 | *.6m2 | |||||
项目概况 | 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将调整为全流程 (略) 理厂,处理规模扩容至*m3/d。主要充分利 (略) 理设施,新建1 (略) 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规模为*m3/d, (略) 理规模为*m3/d。项目实施后出水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同时需满足《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尾水排放至人民塘河,东经121°16′11.768″,北纬28°10′44.539″。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94m有 (略) ,项目出水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同时需满足《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尾水排放至人民塘河。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废水:市政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栅渣、沉沙、污泥、废紫外灯管、废油、废包装油桶。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气 ①粗、细、格栅工序废气采用“不锈钢骨架+钢化玻璃”加罩收集,曝气沉砂池加盖收集,生化池加盖收集,污泥脱水机房采用整体换风收集。 上述废气汇总经经生物除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地面加强绿化,广植一些能吸收臭气、净化空气的花草树木,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恶臭气体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废水 ①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 (略) 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 (略) 理效率。 ②加强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设立标准化排污口及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在线监测系统。 ③危 (略) 域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不得与无防渗地面直接接触。 ④在污水净化设施的设计、施工中严格执行防渗标准要求,厂内严格雨污分流,雨水、污水两套 (略) 收集系统并清晰标识,排放口设置相应的标志牌。 3、固废 栅渣经压榨机压榨脱水后、沉砂经砂水分离器脱水后,汇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污 (略) 浓缩脱水至含水率低于80%后,委托玉环 (略) (略) 置;废紫外灯管、废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污泥运输车辆应具有车厢密闭和防止渗滤液滴漏的功能;车辆在离开污 (略) 之前车辆应进行一定清理,避免汽车轮胎、车厢夹带污泥。 4、噪声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为空气动力型设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外设置隔声罩,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做好风机消声吸声及排风管的阻尼包扎工作。振动较大的设备应注意底部设置减震垫。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7日 ~ 2025年2月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27日
关于拟对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提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提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提标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经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奚挺森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迁) | 改 | 扩 | √ | 投 资 | *.*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的新塘河与芦北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 用 地 | *.6m2 | |||||
项目概况 | 玉环经 (略) (略) 理中心将调整为全流程 (略) 理厂,处理规模扩容至*m3/d。主要充分利 (略) 理设施,新建1 (略) 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规模为*m3/d, (略) 理规模为*m3/d。项目实施后出水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同时需满足《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尾水排放至人民塘河,东经121°16′11.768″,北纬28°10′44.539″。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94m有 (略) ,项目出水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同时需满足《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尾水排放至人民塘河。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废水:市政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栅渣、沉沙、污泥、废紫外灯管、废油、废包装油桶。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气 ①粗、细、格栅工序废气采用“不锈钢骨架+钢化玻璃”加罩收集,曝气沉砂池加盖收集,生化池加盖收集,污泥脱水机房采用整体换风收集。 上述废气汇总经经生物除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地面加强绿化,广植一些能吸收臭气、净化空气的花草树木,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恶臭气体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废水 ①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 (略) 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 (略) 理效率。 ②加强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设立标准化排污口及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在线监测系统。 ③危 (略) 域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不得与无防渗地面直接接触。 ④在污水净化设施的设计、施工中严格执行防渗标准要求,厂内严格雨污分流,雨水、污水两套 (略) 收集系统并清晰标识,排放口设置相应的标志牌。 3、固废 栅渣经压榨机压榨脱水后、沉砂经砂水分离器脱水后,汇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污 (略) 浓缩脱水至含水率低于80%后,委托玉环 (略) (略) 置;废紫外灯管、废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污泥运输车辆应具有车厢密闭和防止渗滤液滴漏的功能;车辆在离开污 (略) 之前车辆应进行一定清理,避免汽车轮胎、车厢夹带污泥。 4、噪声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为空气动力型设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外设置隔声罩,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做好风机消声吸声及排风管的阻尼包扎工作。振动较大的设备应注意底部设置减震垫。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7日 ~ 2025年2月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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