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3〔2025〕2号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申请使用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站前工程ZJSG-3标段第七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珠自然资临3〔2025〕2号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申请使用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站前工程ZJSG-3标段第七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铁 (略) (略) 长沙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白蕉镇属下虾山村、新二村、新沙村和莲洲镇属下东湾村、光明村、广丰村、沙湾村5.9736公顷土地(其中集体土地5.9736公顷,见附件)作为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站前工程ZJSG-3标段(第七批)材料堆场、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临时用地。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5.9736公顷,其中:农用地5.8049公顷,其中果园0.1333公顷、其他园地0.6427公顷、乔木林地0.7002公顷、其他草地0.0094公顷、坑塘水面1.9187公顷、可调整养殖坑塘2.3996公顷、设施农用地0.0010公顷;建设用地0.1687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1442公顷、工业用地0.0245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5年1月7日起至2028年1月6日止)。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服从,自行腾退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四、你公司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6-*)
中铁 (略) (略) 长沙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白蕉镇属下虾山村、新二村、新沙村和莲洲镇属下东湾村、光明村、广丰村、沙湾村5.9736公顷土地(其中集体土地5.9736公顷,见附件)作为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站前工程ZJSG-3标段(第七批)材料堆场、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临时用地。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5.9736公顷,其中:农用地5.8049公顷,其中果园0.1333公顷、其他园地0.6427公顷、乔木林地0.7002公顷、其他草地0.0094公顷、坑塘水面1.9187公顷、可调整养殖坑塘2.3996公顷、设施农用地0.0010公顷;建设用地0.1687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1442公顷、工业用地0.0245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5年1月7日起至2028年1月6日止)。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服从,自行腾退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四、你公司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复垦方向、复垦措施、技术标准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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