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6日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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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6日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批复文号

批准日期

原文链接

1

花鸟所新建工程

(略) 嵊泗县花鸟乡

嵊 (略)

舟环嵊建审〔2025〕1号

2025.1.26

关于花鸟所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

枸杞乡东昇村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略) 嵊泗县枸杞乡东昇村

嵊泗县枸杞乡东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舟环嵊建审〔2025〕2号

2025.1.26

关于枸杞乡东昇村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

传真:0580-*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街22号菜场4楼

邮编:*



(略) (略)

2025年1月26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批复文号

批准日期

原文链接

1

花鸟所新建工程

(略) 嵊泗县花鸟乡

嵊 (略)

舟环嵊建审〔2025〕1号

2025.1.26

关于花鸟所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

枸杞乡东昇村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略) 嵊泗县枸杞乡东昇村

嵊泗县枸杞乡东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舟环嵊建审〔2025〕2号

2025.1.26

关于枸杞乡东昇村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

传真:0580-*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街22号菜场4楼

邮编:*



(略) (略)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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