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房1、生产用房2
生产用房1、生产用房2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名称: | 生产用房1、生产用房2 |
项目地点: | (略) (略) 乐平镇范湖工 (略) A-8号地 |
单体名称: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一、总平面变更: 1、新增生产用房1和和生产用房2。 2、重新规划机动车停车位。 3、相关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指标作出相应的改动。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53.29%、容积率0.86、绿地率11.86% 二、单体技术指标为: 生产用房1:基底面积:299.53平方米,建筑面积:269.0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69.0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3.29米; 生产用房2:基底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95.9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6.46米;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26日--2025年02月05日 |
本 (略) (略) 提出 (略) (略) 乐平镇范湖工 (略) A-8号地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 (略) 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5年01月26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5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生产用房1、生产用房2
项目地点: (略) (略) 乐平镇范湖工 (略) A-8号地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变更: 1、新增生产用房1和和生产用房2。 2、重新规划机动车停车位。 3、相关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指标作出相应的改动。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53.29%、容积率0.86、绿地率11.86% 二、单体技术指标为: 生产用房1:基底面积:299.53平方米,建筑面积:269.0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69.0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3.29米; 生产用房2:基底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95.9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6.46米;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略) (略) 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略) (略)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名称: | 生产用房1、生产用房2 |
项目地点: | (略) (略) 乐平镇范湖工 (略) A-8号地 |
单体名称: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一、总平面变更: 1、新增生产用房1和和生产用房2。 2、重新规划机动车停车位。 3、相关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指标作出相应的改动。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53.29%、容积率0.86、绿地率11.86% 二、单体技术指标为: 生产用房1:基底面积:299.53平方米,建筑面积:269.0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69.0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3.29米; 生产用房2:基底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95.9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6.46米;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26日--2025年02月05日 |
本 (略) (略) 提出 (略) (略) 乐平镇范湖工 (略) A-8号地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 (略) 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5年01月26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5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生产用房1、生产用房2
项目地点: (略) (略) 乐平镇范湖工 (略) A-8号地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变更: 1、新增生产用房1和和生产用房2。 2、重新规划机动车停车位。 3、相关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指标作出相应的改动。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53.29%、容积率0.86、绿地率11.86% 二、单体技术指标为: 生产用房1:基底面积:299.53平方米,建筑面积:269.0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69.0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3.29米; 生产用房2:基底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95.9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95.9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6.46米;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略) (略) 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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