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关镇中心城区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草案的公示
《清水河县城关镇中心城区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草案的公示
《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自2021年7月清水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和引领清 (略) 发展、 (略) 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清 (略)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全县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新时期,随着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国土空间相关政策意见的出台和《 (略) 清水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批复,以及清水河县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等多方因素,都对清水河县 (略) 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为使 (略) 国土空间资源合理配置, (略) 功 (略) ,满足 (略) 发展需求,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内蒙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需求对《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修改。
2、修改范围现行控规 (略) 规划范围为:东 (略) ,西至永安大街与滨河北 (略) ,南至绕城南街,北至北山公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52平方公里。
报告拟对现行控规 (略) 部地块进行修改,涉及A4、F4单元,其中A4单元涉及A4-06、A4-07地块;F4单元涉及F4-04、F4-05、F4-06、F4-07地块。
3、修改内容《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自2021年7月清水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和引领清 (略) 发展、 (略) 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清 (略)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全县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新时期,随着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国土空间相关政策意见的出台和《 (略) 清水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批复,以及清水河县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等多方因素,都对清水河县 (略) 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为使 (略) 国土空间资源合理配置, (略) 功 (略) ,满足 (略) 发展需求,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内蒙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需求对《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修改。
2、修改范围现行控规 (略) 规划范围为:东 (略) ,西至永安大街与滨河北 (略) ,南至绕城南街,北至北山公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52平方公里。
报告拟对现行控规 (略) 部地块进行修改,涉及A4、F4单元,其中A4单元涉及A4-06、A4-07地块;F4单元涉及F4-04、F4-05、F4-06、F4-07地块。
3、修改内容《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自2021年7月清水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和引领清 (略) 发展、 (略) 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清 (略)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全县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新时期,随着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国土空间相关政策意见的出台和《 (略) 清水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批复,以及清水河县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等多方因素,都对清水河县 (略) 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为使 (略) 国土空间资源合理配置, (略) 功 (略) ,满足 (略) 发展需求,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内蒙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需求对《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修改。
2、修改范围现行控规 (略) 规划范围为:东 (略) ,西至永安大街与滨河北 (略) ,南至绕城南街,北至北山公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52平方公里。
报告拟对现行控规 (略) 部地块进行修改,涉及A4、F4单元,其中A4单元涉及A4-06、A4-07地块;F4单元涉及F4-04、F4-05、F4-06、F4-07地块。
3、修改内容《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自2021年7月清水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和引领清 (略) 发展、 (略) 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清 (略)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全县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新时期,随着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国土空间相关政策意见的出台和《 (略) 清水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批复,以及清水河县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等多方因素,都对清水河县 (略) 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为使 (略) 国土空间资源合理配置, (略) 功 (略) ,满足 (略) 发展需求,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内蒙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需求对《清水河县城关镇 (略) 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修改。
2、修改范围现行控规 (略) 规划范围为:东 (略) ,西至永安大街与滨河北 (略) ,南至绕城南街,北至北山公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52平方公里。
报告拟对现行控规 (略) 部地块进行修改,涉及A4、F4单元,其中A4单元涉及A4-06、A4-07地块;F4单元涉及F4-04、F4-05、F4-06、F4-07地块。
3、修改内容内蒙古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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