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义安区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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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市义安区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略) 《 (略) (略) 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禾田园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略) (略) 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zip
项目概况: 1.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对顺安河(羊河桥上游左岸段)0.5km河段、顺安河(东城大道至新桥河口段)3.6km河段、顺安河(新桥河口至顺安河入江口段)8.5km河段新建生态护坡及河道地貌形态恢复;对朱村东河入顺安河口段4座引排水配套设施生态修复;顺安撇洪沟入 (略) 至夏冲村民组约3.0km河段新建左岸生态护坡及地貌形态修复。2.红旗河水系联通:新建引排水配套设施5座,提升改造引排水配套设施1座;对红旗河五队闸至和平站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总长2.8km。3.新桥河综合治理工程:新桥 (略) 桥至铁湖桥3.0km河段,其中加固堤防808m、新建护岸1.3km、疏浚河道3.0km;改造、新建溢流堰共3座。4.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设置河长制文化、水法、节水护水等宣传牌及智慧驿站。5.智慧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水位、流量、水质监测站,新增视频监控、遥感监测等;6.强化河湖管基础工作:设置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界牌、告示牌等设施。7.便民亲水设施:对东正大道下游3座废 (略) 及步道,水文化宣传展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对周边环境影响,控制水土流失,减轻生态破坏。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采 (略) 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拆除作业实行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采用覆盖措施; (略) 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 (略) 扬尘影响;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限值要求。 2.土石方工程施工应避开大风、暴雨等不利天气,挖方应及时清运回填。采取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及时压实开挖面等有效措 (略) 建 (略) 域的防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产生的清淤淤泥、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规范场 (略) 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并覆盖。施工合同中要明确环境管理要求条款,并纳入工程监理内容。 3.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砂浆拌制系统冲洗废水及淤泥沉淀余水经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污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旱厕收集、 (略) 理。 4.制订有效的临时性工程降噪措施。合理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振动大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有关规定。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分类收集、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略) 置场所;优化土方平衡,本工程不设置弃土场。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 (略) 理。 6.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 (略) 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 (略) ;规范土石方临时堆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按相应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避让、管护与移栽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实施生态监测、生态修复等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 (略) 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修复沿线和护坡护岸范围内的绿植和农田,减少#生生态环境系统影响。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公开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设置环境保护告示牌,公示本项目环境管理相关信息。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 (略)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5-0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略) 《 (略) (略) 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禾田园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略) (略) 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zip
项目概况: 1.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对顺安河(羊河桥上游左岸段)0.5km河段、顺安河(东城大道至新桥河口段)3.6km河段、顺安河(新桥河口至顺安河入江口段)8.5km河段新建生态护坡及河道地貌形态恢复;对朱村东河入顺安河口段4座引排水配套设施生态修复;顺安撇洪沟入 (略) 至夏冲村民组约3.0km河段新建左岸生态护坡及地貌形态修复。2.红旗河水系联通:新建引排水配套设施5座,提升改造引排水配套设施1座;对红旗河五队闸至和平站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总长2.8km。3.新桥河综合治理工程:新桥 (略) 桥至铁湖桥3.0km河段,其中加固堤防808m、新建护岸1.3km、疏浚河道3.0km;改造、新建溢流堰共3座。4.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设置河长制文化、水法、节水护水等宣传牌及智慧驿站。5.智慧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水位、流量、水质监测站,新增视频监控、遥感监测等;6.强化河湖管基础工作:设置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界牌、告示牌等设施。7.便民亲水设施:对东正大道下游3座废 (略) 及步道,水文化宣传展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对周边环境影响,控制水土流失,减轻生态破坏。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采 (略) 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拆除作业实行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采用覆盖措施; (略) 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 (略) 扬尘影响;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限值要求。 2.土石方工程施工应避开大风、暴雨等不利天气,挖方应及时清运回填。采取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及时压实开挖面等有效措 (略) 建 (略) 域的防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产生的清淤淤泥、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规范场 (略) 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并覆盖。施工合同中要明确环境管理要求条款,并纳入工程监理内容。 3.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砂浆拌制系统冲洗废水及淤泥沉淀余水经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污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旱厕收集、 (略) 理。 4.制订有效的临时性工程降噪措施。合理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振动大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有关规定。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分类收集、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略) 置场所;优化土方平衡,本工程不设置弃土场。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 (略) 理。 6.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 (略) 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 (略) ;规范土石方临时堆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按相应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避让、管护与移栽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实施生态监测、生态修复等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 (略) 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修复沿线和护坡护岸范围内的绿植和农田,减少#生生态环境系统影响。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公开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设置环境保护告示牌,公示本项目环境管理相关信息。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 (略)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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