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告郑国礼、郑明章
申请人郑国礼、郑明章于2025年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的土地进行老屋翻建,拟建3层框架结构公寓式私人住宅,本局已于2025年1月26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 | 用地功能 | -- |
建筑占地面积 | -- | 建筑面积 | -- | |
建筑层次 | -- | 结 构 | --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69.96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536.76平方米 | |
建筑层次 | 3 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限 高 | 9.8米:一层3.5米,标准层3.0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新建 () 扩建( ) 改建( ) 拆建(√ ) | |||
备 注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峃口管理所(地址:文成县峃口 (略) 123号,联系电话:0577-*)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1月26日
申请人郑国礼、郑明章于2025年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的土地进行老屋翻建,拟建3层框架结构公寓式私人住宅,本局已于2025年1月26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 | 用地功能 | -- |
建筑占地面积 | -- | 建筑面积 | -- | |
建筑层次 | -- | 结 构 | --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69.96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536.76平方米 | |
建筑层次 | 3 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限 高 | 9.8米:一层3.5米,标准层3.0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新建 () 扩建( ) 改建( ) 拆建(√ ) | |||
备 注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峃口管理所(地址:文成县峃口 (略) 123号,联系电话:0577-*)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1月26日
申请人郑国礼、郑明章于2025年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的土地进行老屋翻建,拟建3层框架结构公寓式私人住宅,本局已于2025年1月26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 | 用地功能 | -- |
建筑占地面积 | -- | 建筑面积 | -- | |
建筑层次 | -- | 结 构 | --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69.96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536.76平方米 | |
建筑层次 | 3 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限 高 | 9.8米:一层3.5米,标准层3.0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新建 () 扩建( ) 改建( ) 拆建(√ ) | |||
备 注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峃口管理所(地址:文成县峃口 (略) 123号,联系电话:0577-*)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1月26日
申请人郑国礼、郑明章于2025年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的土地进行老屋翻建,拟建3层框架结构公寓式私人住宅,本局已于2025年1月26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 | 用地功能 | -- |
建筑占地面积 | -- | 建筑面积 | -- | |
建筑层次 | -- | 结 构 | --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文成县峃口镇江岸村溪口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69.96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536.76平方米 | |
建筑层次 | 3 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限 高 | 9.8米:一层3.5米,标准层3.0米,室内外高差±0.3米。 | |||
建设类别 | 新建 () 扩建( ) 改建( ) 拆建(√ ) | |||
备 注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峃口管理所(地址:文成县峃口 (略) 123号,联系电话:0577-*)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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