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尼龙6、6万吨尼龙66、1万吨尼龙666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年产20万吨尼龙6、6万吨尼龙66、1万吨尼龙666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略)吨尼龙 6、(略)吨尼龙66、(略)吨尼龙666及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东区);
建设单位:江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拟在 (略) 预留地块内建设“年产(略)吨尼龙6、(略)吨尼龙66、(略)吨尼龙666及配套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己内酰胺生产线1条、35%双氧水生产线1条、水合法环己酮生产线1条、天然气制氢生产线1条,己内酰胺装置配套建设37.(略)吨/年重排催化剂生产设施,形成年产(略)吨己内酰胺、31.(略)吨/年35%双氧水、27.(略)吨环己酮、(略)立方米/小时氢气的生产能力,年副产环己烷6.(略)吨、硫铵49.(略)吨。二期建设己二胺生产线1条、尼龙6生产线4条(尼龙6纤维级切片生产线3条、尼龙6工程塑料切片生产线1条)、尼龙66生产线7条、尼龙666生产线2条、邻苯基苯酚生产线1条,形成年产(略)吨己二胺、(略)吨尼龙 6、(略)吨尼龙 66、(略)吨尼龙 666、0.(略)吨邻苯基苯酚的生产能力。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3-1。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新增劳动定员1020人;年工作日333天,每天24小时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 (略) 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严格管控恶臭物质,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达国际领先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分类 (略) 理后, (略) 新 (略) (略) 理。其中,双氧水装置工艺废水采用“隔油+混凝气浮+芬顿氧化”预处理,处理能力为16立方米/小时;肟化及高浓度工艺废水采用“调节+高级氧化”预处理,处理能力为230立方米/小时。 (略) 理后废水与低浓度废水接至新 (略) (略) 理, (略) 理 (略) 理能力为(略)立方米/天,采用“调节+水解酸化+两级AO+混凝沉淀”工艺,尾水通过专用明管输送至如东洋口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黄海。
本项目新建一套中水回用装置,对全厂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 (略) 理。回用装置采用“调节池+高密度澄清池+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装置+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工艺, (略) 理能力500立方米/小时。
本项目接管废水执行如东洋口 (略) 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硫磺制酸单元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需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0)表3要求,尼龙6、尼龙66和尼龙666生产装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3聚酰胺树脂基准排水量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废气废液焚烧炉烟气、污水站废气及危废暂存废气等。(1)天然气制氢装置转化炉采用天然气和PSA变压吸附解吸气作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通过排气筒DA011排放。(2)双氧水装置氧化尾气与闪蒸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后,经管道收集至活性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12排放;配套 (略) 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碱液喷淋+生物滤塔设施”处理,通过排气筒DA013排放;氢化尾气、氢化液槽及二级过滤收集罐呼吸尾气、(略)醇再生不凝尾气、配套 (略) 呼吸尾气和装卸尾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废气废液一体化焚烧炉配备急冷装置,焚烧炉烟气经“电袋除尘+SCR脱硝+碱喷淋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3)环己酮装置工艺分离废气、再生废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4)己内酰胺装置重排催化剂单元产生的含硫尾气经双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5排放;配套硫铵装置干燥废气、造粒筛分废气均经“湿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16、DA017排放;其他工艺废气经废气废液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5)己二胺装置有机废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6)尼龙6装置聚合、切粒、萃取工序和真空泵系统尾气,经喷淋塔、冷凝器和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8排放。(7)尼龙66装置浓缩、预聚、前聚和反应工序尾气,经喷淋塔和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9排放;尼龙66盐制备过程粉尘经布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9排放。(8)尼龙666装置预聚、前聚、后聚合、切粒过程废气经喷淋塔、冷凝器和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20排放。(9)邻苯基苯酚装置工艺有机废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10)尼龙装置、(略)二胺装置、OPP装置配套的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21、DA022和DA023排放。(11) (略) 理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24排放。(12)危废暂存库依托现有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DA008排放;实验室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新建排气筒DA025排放。项目新建15根排气筒(DA0011~DA0025)。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 (略) 域产生的未捕集废气,拟通过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天然气制氢装置转化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双氧水装置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1限值;己内酰胺装置硫酸尾气中SO2、硫酸雾、基准排气量排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0)及其修改清单表6特别排放限值;硫铵结晶干燥尾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及修改清单表4特别排放限值;废气废液焚烧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二噁英有组织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表3限值,SCR脱硝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脱硝系统工艺参数要求;尼龙6、尼龙66和尼龙666工艺废气中非(略)烷总烃、颗粒物、单位产品非(略)烷总烃排放量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修改单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略) 理 (略) 理装置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2限值,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5限值;危废暂存库、实验室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限值。厂界二氧化硫、硫酸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8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限值;(略)醇、苯、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2限值;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1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附录表A.1控制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硫磺渣、尼龙装置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综 (略) 理。工艺废液、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吸附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芯膜、废白土、 (略) 理污泥等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为8.(略)吨,其中厂 (略) 置约7.(略)吨,其余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新建一座733.5平方米危废暂存仓库,废 (略) 配套建设废液储罐5个。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 (略) 防渗设计要求,其中生 (略) (除制 (略) )、一体化废气废液焚 (略) 、导 (略) 、危废暂存库、 (略) 理站、事故应急池、 (略) 等为重 (略) 。制 (略) 、中水回用装置、仓库、一般固废库等为一 (略) 。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 (略) 径要求,落实《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各项任务,落实节能降碳要求,促进绿电绿证交易,鼓励开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设备,厂界安装监测监控设备。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全面 (略) 现有呼吸阀,开展低泄漏呼吸阀更换工作,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同时,按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持续推动现有项目VOCs减排。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略),传真:0513-(略),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略)吨尼龙 6、(略)吨尼龙66、(略)吨尼龙666及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东区);
建设单位:江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拟在 (略) 预留地块内建设“年产(略)吨尼龙6、(略)吨尼龙66、(略)吨尼龙666及配套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己内酰胺生产线1条、35%双氧水生产线1条、水合法环己酮生产线1条、天然气制氢生产线1条,己内酰胺装置配套建设37.(略)吨/年重排催化剂生产设施,形成年产(略)吨己内酰胺、31.(略)吨/年35%双氧水、27.(略)吨环己酮、(略)立方米/小时氢气的生产能力,年副产环己烷6.(略)吨、硫铵49.(略)吨。二期建设己二胺生产线1条、尼龙6生产线4条(尼龙6纤维级切片生产线3条、尼龙6工程塑料切片生产线1条)、尼龙66生产线7条、尼龙666生产线2条、邻苯基苯酚生产线1条,形成年产(略)吨己二胺、(略)吨尼龙 6、(略)吨尼龙 66、(略)吨尼龙 666、0.(略)吨邻苯基苯酚的生产能力。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3-1。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新增劳动定员1020人;年工作日333天,每天24小时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 (略) 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严格管控恶臭物质,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达国际领先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分类 (略) 理后, (略) 新 (略) (略) 理。其中,双氧水装置工艺废水采用“隔油+混凝气浮+芬顿氧化”预处理,处理能力为16立方米/小时;肟化及高浓度工艺废水采用“调节+高级氧化”预处理,处理能力为230立方米/小时。 (略) 理后废水与低浓度废水接至新 (略) (略) 理, (略) 理 (略) 理能力为(略)立方米/天,采用“调节+水解酸化+两级AO+混凝沉淀”工艺,尾水通过专用明管输送至如东洋口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黄海。
本项目新建一套中水回用装置,对全厂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排水 (略) 理。回用装置采用“调节池+高密度澄清池+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装置+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工艺, (略) 理能力500立方米/小时。
本项目接管废水执行如东洋口 (略) 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硫磺制酸单元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需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0)表3要求,尼龙6、尼龙66和尼龙666生产装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3聚酰胺树脂基准排水量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废气废液焚烧炉烟气、污水站废气及危废暂存废气等。(1)天然气制氢装置转化炉采用天然气和PSA变压吸附解吸气作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通过排气筒DA011排放。(2)双氧水装置氧化尾气与闪蒸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后,经管道收集至活性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12排放;配套 (略) 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碱液喷淋+生物滤塔设施”处理,通过排气筒DA013排放;氢化尾气、氢化液槽及二级过滤收集罐呼吸尾气、(略)醇再生不凝尾气、配套 (略) 呼吸尾气和装卸尾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废气废液一体化焚烧炉配备急冷装置,焚烧炉烟气经“电袋除尘+SCR脱硝+碱喷淋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3)环己酮装置工艺分离废气、再生废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4)己内酰胺装置重排催化剂单元产生的含硫尾气经双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5排放;配套硫铵装置干燥废气、造粒筛分废气均经“湿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16、DA017排放;其他工艺废气经废气废液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5)己二胺装置有机废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6)尼龙6装置聚合、切粒、萃取工序和真空泵系统尾气,经喷淋塔、冷凝器和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8排放。(7)尼龙66装置浓缩、预聚、前聚和反应工序尾气,经喷淋塔和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9排放;尼龙66盐制备过程粉尘经布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9排放。(8)尼龙666装置预聚、前聚、后聚合、切粒过程废气经喷淋塔、冷凝器和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20排放。(9)邻苯基苯酚装置工艺有机废气经废气废液一体化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10)尼龙装置、(略)二胺装置、OPP装置配套的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21、DA022和DA023排放。(11) (略) 理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24排放。(12)危废暂存库依托现有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DA008排放;实验室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新建排气筒DA025排放。项目新建15根排气筒(DA0011~DA0025)。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 (略) 域产生的未捕集废气,拟通过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天然气制氢装置转化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双氧水装置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1限值;己内酰胺装置硫酸尾气中SO2、硫酸雾、基准排气量排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0)及其修改清单表6特别排放限值;硫铵结晶干燥尾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及修改清单表4特别排放限值;废气废液焚烧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二噁英有组织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0)表3限值,SCR脱硝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脱硝系统工艺参数要求;尼龙6、尼龙66和尼龙666工艺废气中非(略)烷总烃、颗粒物、单位产品非(略)烷总烃排放量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修改单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略) 理 (略) 理装置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2限值,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5限值;危废暂存库、实验室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限值。厂界二氧化硫、硫酸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8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限值;(略)醇、苯、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表2限值;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1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附录表A.1控制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硫磺渣、尼龙装置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综 (略) 理。工艺废液、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吸附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芯膜、废白土、 (略) 理污泥等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为8.(略)吨,其中厂 (略) 置约7.(略)吨,其余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新建一座733.5平方米危废暂存仓库,废 (略) 配套建设废液储罐5个。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 (略) 防渗设计要求,其中生 (略) (除制 (略) )、一体化废气废液焚 (略) 、导 (略) 、危废暂存库、 (略) 理站、事故应急池、 (略) 等为重 (略) 。制 (略) 、中水回用装置、仓库、一般固废库等为一 (略) 。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 (略) 径要求,落实《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各项任务,落实节能降碳要求,促进绿电绿证交易,鼓励开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设备,厂界安装监测监控设备。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全面 (略) 现有呼吸阀,开展低泄漏呼吸阀更换工作,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同时,按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持续推动现有项目VOCs减排。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略),传真:0513-(略),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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