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吨苯醚甲环唑、100吨氟螨双醚及副产1860吨氯化钠、1750吨氯化钾、5940吨絮凝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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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吨苯醚甲环唑、100吨氟螨双醚及副产1860吨氯化钠、1750吨氯化钾、5940吨絮凝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苯醚#环唑、100吨氟螨双醚及副产1860吨氯化钠、1750吨氯化钾、5940吨絮凝剂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园);

建设单位:江苏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利用 (略) 对20#厂房原3000吨/年苯醚#环唑生产线进行技改,通过调整反应物浓度、装料系数和反应周期等关键工艺参数,将单线生产能力由3000吨/年提高至4000吨/年,同时15#厂房原1000吨级苯醚#环唑生产线停产,利用其部分生产设备新建100吨氟螨双醚生产线,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全部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苯醚#环唑4000吨、氟螨双醚100吨,拟定向利用副产1860吨氯化钠、1750吨氯化钾、絮凝剂5940吨。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2-5。项目总投资2906.#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装置年操作时间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清洁生产达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脱盐站废水、吸脱附废水等。苯醚#环唑废水进入现有一 (略) 理设施,其中高含盐废水采 (略) 理工艺,含易挥发物质废水采 (略) 理工艺,难降解废水采用“Fenton+MBR”处理工艺,综 (略) 理采用“二级水解酸化+A/O”处理工艺;氟螨双醚废水进入现有三 (略) (略) 理,采用“气浮+二级水解酸化+二级A/O”处理工艺; (略) 理后废水通过专用明管输送至如东深水环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黄海。

本项目废水接管标准:2026年12月1日前 ,pH、COD、SS、挥发酚、氯苯类、苯、AOX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盐分 (略) (略) 理厂接管要求;2026年12月1日起,pH、COD、SS、挥发酚、氯苯类、苯、AOX、#苯、总铜、硫化物、氟化物执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4)表1标准,1,2-二氯#烷、三氯#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盐分 (略) (略) 理厂接管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2-11。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碳纤维吸脱附废气、RTO燃烧废气、危废焚烧炉废气、污水站废气及危废暂存废气等。项目对各股废气进 (略) 理:(1)20#车间含氯废气先经“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预处理,再进入车间“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41)排放。(2)20#车间苯、#苯废气先经两级碳纤维吸脱附后,再与其余可燃有机废气合并接入二期RTO焚 (略) 理,最后通过35米排气筒(DA004)排放;(3)15#车间含氯废气先经“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预处理,再进入车间“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32)排放;(4)15#车间可燃有机废气合并接入三期RTO焚 (略) 理后通过35米排气筒(DA027)排放;(5)氯化钠烘干废气单 (略) 理,经现有“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50)排放。项目依托现有5根排气筒。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气、氯化氢、苯、苯系物、TVOC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排放限值,三氯#烷、1,2-二氯#烷、#苯、间二氯苯、N-N-二#基#酰胺(DMF)、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氟化物、二噁英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表2.2-8。无组织废气中苯、氯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3 排放限值,三氯#烷、1,2-二氯#烷、#苯、间二氯苯、N-N-二#基#酰胺(DMF)、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中表 2 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厂界标准值,详见《报告书》表2.2-9。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表2.2-10。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拟定向利用的副产品应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涉副产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225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2017)、《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等要求,开展副产物属性判别和环境风险评价,按照评估属性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 (略) 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 (略) 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9.4-2。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新污染物管控要求。项目使用的三氯#烷属于新污染物,应严格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及《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并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十)规范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项目使用的化学原料三氟氯#烷(HCFC-133)属于消耗臭氧层物质,为《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第五类含氢氯氟烃,企业应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在工艺可行的情况下积极选择无毒、低毒和环境风险低的化学品进行原料替代。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苯醚#环唑、100吨氟螨双醚及副产1860吨氯化钠、1750吨氯化钾、5940吨絮凝剂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园);

建设单位:江苏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利用 (略) 对20#厂房原3000吨/年苯醚#环唑生产线进行技改,通过调整反应物浓度、装料系数和反应周期等关键工艺参数,将单线生产能力由3000吨/年提高至4000吨/年,同时15#厂房原1000吨级苯醚#环唑生产线停产,利用其部分生产设备新建100吨氟螨双醚生产线,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全部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苯醚#环唑4000吨、氟螨双醚100吨,拟定向利用副产1860吨氯化钠、1750吨氯化钾、絮凝剂5940吨。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2-5。项目总投资2906.#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装置年操作时间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清洁生产达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脱盐站废水、吸脱附废水等。苯醚#环唑废水进入现有一 (略) 理设施,其中高含盐废水采 (略) 理工艺,含易挥发物质废水采 (略) 理工艺,难降解废水采用“Fenton+MBR”处理工艺,综 (略) 理采用“二级水解酸化+A/O”处理工艺;氟螨双醚废水进入现有三 (略) (略) 理,采用“气浮+二级水解酸化+二级A/O”处理工艺; (略) 理后废水通过专用明管输送至如东深水环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黄海。

本项目废水接管标准:2026年12月1日前 ,pH、COD、SS、挥发酚、氯苯类、苯、AOX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盐分 (略) (略) 理厂接管要求;2026年12月1日起,pH、COD、SS、挥发酚、氯苯类、苯、AOX、#苯、总铜、硫化物、氟化物执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4)表1标准,1,2-二氯#烷、三氯#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盐分 (略) (略) 理厂接管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2-11。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碳纤维吸脱附废气、RTO燃烧废气、危废焚烧炉废气、污水站废气及危废暂存废气等。项目对各股废气进 (略) 理:(1)20#车间含氯废气先经“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预处理,再进入车间“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41)排放。(2)20#车间苯、#苯废气先经两级碳纤维吸脱附后,再与其余可燃有机废气合并接入二期RTO焚 (略) 理,最后通过35米排气筒(DA004)排放;(3)15#车间含氯废气先经“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预处理,再进入车间“两级碱喷淋+两级碳纤维吸脱附+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32)排放;(4)15#车间可燃有机废气合并接入三期RTO焚 (略) 理后通过35米排气筒(DA027)排放;(5)氯化钠烘干废气单 (略) 理,经现有“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50)排放。项目依托现有5根排气筒。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气、氯化氢、苯、苯系物、TVOC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排放限值,三氯#烷、1,2-二氯#烷、#苯、间二氯苯、N-N-二#基#酰胺(DMF)、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氟化物、二噁英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表2.2-8。无组织废气中苯、氯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3 排放限值,三氯#烷、1,2-二氯#烷、#苯、间二氯苯、N-N-二#基#酰胺(DMF)、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中表 2 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厂界标准值,详见《报告书》表2.2-9。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表2.2-10。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拟定向利用的副产品应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涉副产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225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2017)、《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等要求,开展副产物属性判别和环境风险评价,按照评估属性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 (略) 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 (略) 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9.4-2。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新污染物管控要求。项目使用的三氯#烷属于新污染物,应严格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及《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并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十)规范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项目使用的化学原料三氟氯#烷(HCFC-133)属于消耗臭氧层物质,为《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第五类含氢氯氟烃,企业应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在工艺可行的情况下积极选择无毒、低毒和环境风险低的化学品进行原料替代。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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