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7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1 | 浙 (略) 年产(略)双筷子和(略)把锅铲扩建项目 | 温环龙建〔2025〕40号 | 2025.1.27 |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温环龙建〔2025〕40客满多.pdf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1 | 浙 (略) 年产(略)双筷子和(略)把锅铲扩建项目 | 温环龙建〔2025〕40号 | 2025.1.27 |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温环龙建〔2025〕40客满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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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 (略) 年产(略)双筷子和(略)把锅铲扩建项目 | 温环龙建〔2025〕40号 | 2025.1.27 |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温环龙建〔2025〕40客满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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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 (略) 年产(略)双筷子和(略)把锅铲扩建项目 | 温环龙建〔2025〕40号 | 2025.1.27 |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温环龙建〔2025〕40客满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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