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县气象局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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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五台县气象局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保障农业生产、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全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为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装备:WR-98车载式火箭系统、JFJ-1A小型火箭、烟炉。

  二、作业时段: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五台县2025年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有五个。其中有四个火箭移动增雨作业点、一个固定增雨烟炉。火箭移动增雨作业点分别位于豆村镇大石岭、台城镇兴郑村东、茹村乡阁子岭、沟南乡南外环;一个固定增雨烟炉位于茹村乡苏子坡村。

  三、作 (略) 域: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地面作业站点周边1 (略) 域, (略) 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人雨弹弹丸、未完全爆炸弹丸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四、作业期间, (略) 域内,请全县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同时,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做好家中老人、小孩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期间,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作业点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略) 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不要擅自捡*,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敲击,要及时 (略) 或公安机关联系,以 (略) 理。

  3.如捡*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在12小时内报五 (略) 。

  联系电话:0350-*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五 (略)

  2025年1月17日

  为了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保障农业生产、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全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为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装备:WR-98车载式火箭系统、JFJ-1A小型火箭、烟炉。

  二、作业时段: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五台县2025年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有五个。其中有四个火箭移动增雨作业点、一个固定增雨烟炉。火箭移动增雨作业点分别位于豆村镇大石岭、台城镇兴郑村东、茹村乡阁子岭、沟南乡南外环;一个固定增雨烟炉位于茹村乡苏子坡村。

  三、作 (略) 域: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地面作业站点周边1 (略) 域, (略) 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人雨弹弹丸、未完全爆炸弹丸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四、作业期间, (略) 域内,请全县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同时,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做好家中老人、小孩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期间,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作业点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略) 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不要擅自捡*,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敲击,要及时 (略) 或公安机关联系,以 (略) 理。

  3.如捡*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在12小时内报五 (略) 。

  联系电话:0350-*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五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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