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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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完善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理配套设施,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拟在清 (略) 金沙工业园内投资建设清 (略) 水质净化厂(原龙 (略) 理厂)扩建工程。本项目在现有龙 (略) 理厂的基础上扩建水质净化厂, (略) 理规模为#立方米/天,新增占地面积约#m2。本次扩建新增建设内容内容主要包括:新增钢筋砼结构的粗格栅及提升泵(土建利旧)、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MBBR生化池、泥水分离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渠、废水池、储泥池各1座,新建框架结构的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投加间、四层综合用房、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废液间、进出水监测间、配电间、机修间及库房各1座。项目总投资#.#元。

  根据对现有龙 (略) 理厂的现场勘查、排污许可执行制度核查、自行监测执行情况核查,目前龙 (略) 理厂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及常规监测资料,厂区现有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0763-# 邮 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管委会办公大楼二层西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孵化器大楼三楼301号房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qkw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的意见表后可采用发邮件、信件、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7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完善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理配套设施,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拟在清 (略) 金沙工业园内投资建设清 (略) 水质净化厂(原龙 (略) 理厂)扩建工程。本项目在现有龙 (略) 理厂的基础上扩建水质净化厂, (略) 理规模为#立方米/天,新增占地面积约#m2。本次扩建新增建设内容内容主要包括:新增钢筋砼结构的粗格栅及提升泵(土建利旧)、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MBBR生化池、泥水分离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渠、废水池、储泥池各1座,新建框架结构的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投加间、四层综合用房、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废液间、进出水监测间、配电间、机修间及库房各1座。项目总投资#.#元。

  根据对现有龙 (略) 理厂的现场勘查、排污许可执行制度核查、自行监测执行情况核查,目前龙 (略) 理厂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及常规监测资料,厂区现有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0763-# 邮 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管委会办公大楼二层西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孵化器大楼三楼301号房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qkw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的意见表后可采用发邮件、信件、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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