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告张明梯、张杰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告张明梯、张杰
申请人张明梯、张杰,于2025年0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本局已于2025年01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巨屿镇龙五村 | |||||
申 请 建 设 住 宅 情 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巨屿镇龙五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
建筑占地面积 | 91.8m2 | 建筑面积 | 316.71m2 | |||
建筑间数层次 | *间*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层次层高 | 底层3.5米,其他楼层为3.0米,未包括坡屋顶的高度 | |||||
建设类别 | 改建 扩建 新建 √ 加层 | |||||
备 注 | 其中前立面*至*层允许1.5米×7.65米悬挑阳台,后立面*至*层允许1.2米×7.65米悬挑阳台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巨屿自然资源所(地址:巨屿 (略) 1号,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01月27日
申请人张明梯、张杰,于2025年0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本局已于2025年01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巨屿镇龙五村 | |||||
申 请 建 设 住 宅 情 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巨屿镇龙五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
建筑占地面积 | 91.8m2 | 建筑面积 | 316.71m2 | |||
建筑间数层次 | *间*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层次层高 | 底层3.5米,其他楼层为3.0米,未包括坡屋顶的高度 | |||||
建设类别 | 改建 扩建 新建 √ 加层 | |||||
备 注 | 其中前立面*至*层允许1.5米×7.65米悬挑阳台,后立面*至*层允许1.2米×7.65米悬挑阳台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巨屿自然资源所(地址:巨屿 (略) 1号,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01月27日
申请人张明梯、张杰,于2025年0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本局已于2025年01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巨屿镇龙五村 | |||||
申 请 建 设 住 宅 情 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巨屿镇龙五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
建筑占地面积 | 91.8m2 | 建筑面积 | 316.71m2 | |||
建筑间数层次 | *间*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层次层高 | 底层3.5米,其他楼层为3.0米,未包括坡屋顶的高度 | |||||
建设类别 | 改建 扩建 新建 √ 加层 | |||||
备 注 | 其中前立面*至*层允许1.5米×7.65米悬挑阳台,后立面*至*层允许1.2米×7.65米悬挑阳台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巨屿自然资源所(地址:巨屿 (略) 1号,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01月27日
申请人张明梯、张杰,于2025年01月2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本局已于2025年01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巨屿镇龙五村 | |||||
申 请 建 设 住 宅 情 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巨屿镇龙五村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
建筑占地面积 | 91.8m2 | 建筑面积 | 316.71m2 | |||
建筑间数层次 | *间*层 | 结 构 | 钢筋混凝土 | |||
层次层高 | 底层3.5米,其他楼层为3.0米,未包括坡屋顶的高度 | |||||
建设类别 | 改建 扩建 新建 √ 加层 | |||||
备 注 | 其中前立面*至*层允许1.5米×7.65米悬挑阳台,后立面*至*层允许1.2米×7.65米悬挑阳台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巨屿自然资源所(地址:巨屿 (略) 1号,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202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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