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安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调整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858号
成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调整)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关于成安县2021年第2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遗留项目整改)实施规划的批复》(冀政增减挂钩函〔2021〕269号)。
二、同意完善转用征收手续18.1962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18.1458公顷(其中耕地15.8630公顷、非耕农用地2.2828公顷)、未利用地0.0504公顷。
三、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四、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五、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六、你县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2024年12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4〕1858号
成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调整)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关于成安县2021年第2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遗留项目整改)实施规划的批复》(冀政增减挂钩函〔2021〕269号)。
二、同意完善转用征收手续18.1962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18.1458公顷(其中耕地15.8630公顷、非耕农用地2.2828公顷)、未利用地0.0504公顷。
三、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四、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五、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六、你县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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