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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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公告/

《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府将于2025年3月举行《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5年 (略) 金鸡镇人民政府(地址: (略) 金 (略) 1号)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21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代表代表8名,村居委会代表10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3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一)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5年2月5日-3月6日(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地址: (略) 金 (略) 1号,联系电话:*联系人:杜先生)。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府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3.听证参加人如对《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docx

2.《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主要流程.docx

3.《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公告栏公示图.jpg


(略) 金鸡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府将于2025年3月举行《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5年 (略) 金鸡镇人民政府(地址: (略) 金 (略) 1号)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21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代表代表8名,村居委会代表10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3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一)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5年2月5日-3月6日(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地址: (略) 金 (略) 1号,联系电话:*联系人:杜先生)。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府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3.听证参加人如对《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docx

2.《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主要流程.docx

3.《 (略) 金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公告栏公示图.jpg


(略) 金鸡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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