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0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关于2025年0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0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2月0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略)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6室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略)条洗衣机多楔带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武邑县G106(京广线) | 河北 (略) | 河北山清 (略) | 项目位于河北 (略) (略) 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2.8%。项目购置数控成型机、拼接机、裁切机、磨背机、硫化站台、真空泵、高压泵、磨楔成套设备。建设洗衣机多楔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略)条洗衣机多楔带。 | 1废气:配料、炼胶工序及其废气收集依托在建工程的密炼中心及其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由引风机依托在建的“袋式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硫化废气经收集后由引风机利用现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现有“袋式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硫化工序用热依托现有燃气锅炉,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4)。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定期补充新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排入武邑经 (略) (略) 理厂。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满足((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拼接工序产生橡胶边角料、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包装材料、涤棉布裁切工序产生的涤棉布边角料、切割工序产生的产品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设备定期更换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暂 (略) 危废间,后定期送危废单 (略) 置。5、其他:本项目已在武邑县数据和 (略) 备案,备案号:武数政技改备字(2024)177号,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0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2月0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略)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6室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略)条洗衣机多楔带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武邑县G106(京广线) | 河北 (略) | 河北山清 (略) | 项目位于河北 (略) (略) 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2.8%。项目购置数控成型机、拼接机、裁切机、磨背机、硫化站台、真空泵、高压泵、磨楔成套设备。建设洗衣机多楔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略)条洗衣机多楔带。 | 1废气:配料、炼胶工序及其废气收集依托在建工程的密炼中心及其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由引风机依托在建的“袋式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硫化废气经收集后由引风机利用现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现有“袋式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硫化工序用热依托现有燃气锅炉,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4)。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定期补充新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排入武邑经 (略) (略) 理厂。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满足((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拼接工序产生橡胶边角料、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包装材料、涤棉布裁切工序产生的涤棉布边角料、切割工序产生的产品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设备定期更换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暂 (略) 危废间,后定期送危废单 (略) 置。5、其他:本项目已在武邑县数据和 (略) 备案,备案号:武数政技改备字(2024)177号,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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