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合山市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略) 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 (略)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遴选优质培训资源,有效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根据《广西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关于印发< (略) 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等精神,现将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 (略) 。
二、备案范围
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在20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公布的《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
三、申报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月14日
四、备案材料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2份(附件1);
(二)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1份;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附件2);
(四)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1份(附件3);
(五)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清单1份(附件4);
(六) (略)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申请表1份(附件5)。
五、有关要求
(一)支持 (略) (略) 校、 (略) 校备案承担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机构须在许可专业范围内开展培训,不得超范围组织培训。
(三)能够按照实际收费情况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四) (略) 人社部门管理,按市人社部门要求开展培训。
(五)培训机构需保存纸质培训资料至少5年,不得遗失或损毁。
(六)培训课程设置要按有关要求安排有语言文字应用、职业道德、禁毒、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预防艾滋病、防疫、乡村振兴等相关知识和内容,累计不少于2个课时(不计入工种标准学时)。
(七)培训机构应向培训对象提供企业用工信息,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做好登记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期培训班必须为培训对象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
(八)具有熟练操作使用广西数智人社系统有关职业培训模块的人员,并按要求及时录入相关培训信息。
(九)培训机构负责对其开展培训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十)能够履行政府培训补贴条件、标准和申领程序等告知的义务。
(十一)培训机构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备案:
1.超过年检期限的;
2.发现有利用各种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的;
3.发现有乱收费或其他违规违法情况拒不整改的;
4. (略) 开展培训业务,教学管理混乱、师资力量欠缺、教学设备不全、教学质量低下、不按要求及时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
5.上年度已进行备案但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
6.应当取消培训资格的其他情形。
(十二)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如有变化,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
(十三)培训机构要按照备案的师资进行培训,如师资有变化的,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
六、日常监督管理
通过备案的培训机构,必须依照同意开展的培训职业(工种、项目)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中途需调整培训职业(工种、项目)的,须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培 (略) 辖区内开展培训业务的资格:
1.当年度被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的;
2.年内连续6个月未开展培训业务的;
3.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4.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6.未按要求履行培训协议的;
7.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并且有 (略) 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下班前提交 (略) (略) 506室进行申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 (略) (略) 职业能力建设和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人:梁郁丽,联系电话:0772-(略),电子邮箱:*@*63.com,联系地址: (略) (略) 505号506室。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
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3.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
4.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清单
5. (略)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申请表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2月5日
(略) 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 (略)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遴选优质培训资源,有效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根据《广西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关于印发< (略) 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等精神,现将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 (略) 。
二、备案范围
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在20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公布的《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
三、申报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月14日
四、备案材料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2份(附件1);
(二)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1份;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附件2);
(四)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1份(附件3);
(五)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清单1份(附件4);
(六) (略)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申请表1份(附件5)。
五、有关要求
(一)支持 (略) (略) 校、 (略) 校备案承担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机构须在许可专业范围内开展培训,不得超范围组织培训。
(三)能够按照实际收费情况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四) (略) 人社部门管理,按市人社部门要求开展培训。
(五)培训机构需保存纸质培训资料至少5年,不得遗失或损毁。
(六)培训课程设置要按有关要求安排有语言文字应用、职业道德、禁毒、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预防艾滋病、防疫、乡村振兴等相关知识和内容,累计不少于2个课时(不计入工种标准学时)。
(七)培训机构应向培训对象提供企业用工信息,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做好登记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期培训班必须为培训对象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
(八)具有熟练操作使用广西数智人社系统有关职业培训模块的人员,并按要求及时录入相关培训信息。
(九)培训机构负责对其开展培训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十)能够履行政府培训补贴条件、标准和申领程序等告知的义务。
(十一)培训机构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备案:
1.超过年检期限的;
2.发现有利用各种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的;
3.发现有乱收费或其他违规违法情况拒不整改的;
4. (略) 开展培训业务,教学管理混乱、师资力量欠缺、教学设备不全、教学质量低下、不按要求及时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
5.上年度已进行备案但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
6.应当取消培训资格的其他情形。
(十二)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如有变化,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
(十三)培训机构要按照备案的师资进行培训,如师资有变化的,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
六、日常监督管理
通过备案的培训机构,必须依照同意开展的培训职业(工种、项目)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中途需调整培训职业(工种、项目)的,须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培 (略) 辖区内开展培训业务的资格:
1.当年度被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的;
2.年内连续6个月未开展培训业务的;
3.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4.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6.未按要求履行培训协议的;
7.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并且有 (略) 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下班前提交 (略) (略) 506室进行申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 (略) (略) 职业能力建设和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人:梁郁丽,联系电话:0772-(略),电子邮箱:*@*63.com,联系地址: (略) (略) 505号506室。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
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3.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
4.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清单
5. (略)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申请表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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