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映山红新材料有限公司全产业链绿色纺织印染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映山红新材料有限公司全产业链绿色纺织印染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全产业链绿色纺织印染项目

长安 (略) 南侧、 (略) 西侧

浙江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拟配置散纤维染色机、纱线染色机、面料染色机、成衣染色机、平幅水洗机、定型机、印花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空调系统、 (略) 理系统及其他公用工程设备,达产后形成年产*吨纺织新材料的生产能力(其中散纤维染色加工5000吨、纱线染色加工7340吨、高档面料染整加工*吨、印花面料加工2000吨、成衣染色加工300吨)。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 (略) 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项目印染车间定型废气采用“管道水喷淋+冷却+高压静电+次氯酸钠除臭+加热消白” (略) 理后高空排放;烘干、印花以及蒸化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喷淋+碱液喷淋” (略) 理后高空排放;染整过程产生少量醋酸主要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收集后纳入长安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 (略) (略) 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送 (略) (略) 理 (略) 理,经 (略) (略) (略) 理后直排水50% (略) (略) (略) 理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剩余50%达标排放。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此外,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 (略) 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全产业链绿色纺织印染项目

长安 (略) 南侧、 (略) 西侧

浙江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拟配置散纤维染色机、纱线染色机、面料染色机、成衣染色机、平幅水洗机、定型机、印花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空调系统、 (略) 理系统及其他公用工程设备,达产后形成年产*吨纺织新材料的生产能力(其中散纤维染色加工5000吨、纱线染色加工7340吨、高档面料染整加工*吨、印花面料加工2000吨、成衣染色加工300吨)。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 (略) 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项目印染车间定型废气采用“管道水喷淋+冷却+高压静电+次氯酸钠除臭+加热消白” (略) 理后高空排放;烘干、印花以及蒸化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喷淋+碱液喷淋” (略) 理后高空排放;染整过程产生少量醋酸主要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收集后纳入长安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 (略) (略) 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送 (略) (略) 理 (略) 理,经 (略) (略) (略) 理后直排水50% (略) (略) (略) 理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剩余50%达标排放。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此外,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 (略) 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