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拟对浙江大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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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6日拟对浙江大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桐乡经 (略) 发展大道2118号

浙江 (略)

浙江 (略)

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形成年染色#吨坯布、#吨筒子纱、2000吨散毛、2000吨绞纱、印花#米坯布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生产及生活污水一并 (略) 内污水站及中水回 (略) 理, (略) 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纳 (略) (略) ,最终由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号),以及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定型废气经水喷淋+冷凝+高压静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印花废气、清洗废气经二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耐高温布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定型废气、烧毛废气一并进入相应 (略) 理装置,最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应的排放限值。

3、噪声:营 (略) (略)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 (略) 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 (略) 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粉尘、一般废过滤材料、废网、废离交树脂等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含油废包装桶、废台板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机油、实验室废物、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 (略) 置资质的企 (略) 置;污泥委托外运 (略) 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桐乡经 (略) 发展大道2118号

浙江 (略)

浙江 (略)

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形成年染色#吨坯布、#吨筒子纱、2000吨散毛、2000吨绞纱、印花#米坯布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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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生产及生活污水一并 (略) 内污水站及中水回 (略) 理, (略) 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纳 (略) (略) ,最终由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号),以及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定型废气经水喷淋+冷凝+高压静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印花废气、清洗废气经二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耐高温布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定型废气、烧毛废气一并进入相应 (略) 理装置,最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应的排放限值。

3、噪声:营 (略) (略)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 (略) 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 (略) 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粉尘、一般废过滤材料、废网、废离交树脂等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含油废包装桶、废台板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机油、实验室废物、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 (略) 置资质的企 (略) 置;污泥委托外运 (略) 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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