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5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5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66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 (略) 年产100套风电混塔项目 | 辽宁省( (略) ) (略) (略) 海州经 (略) ( (略) ) | 辽 (略) | 辽宁 (略) | 辽 (略) 成立于2021年6月, (略) (略) 平西 (略) , (略) (略) 。本项目拟新建一条风电塔筒混塔生产线, (略) 新增用地*.04m2, (略) 租用 (略) 闲置厂房(占地*m2),总占地面积为*.04m2,项目达产后,年产风电混塔100套,折合*t。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作业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废气。 2.废水:项目施工期水污染主要来自混凝土养护水、骨料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 3.噪声:项目在车辆运行、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调试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1)无组织废气:本项 (略) (略) 均产生无组织废气, (略)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以及原料仓库砂石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 (略) 无组织废气为焊接产生的粉尘。 (略) (略) 运输主要为运输湿的混凝土和成型的构件,其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较少。(2)有组织废气:本项 (略) 无有组织废气,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 (略) 搅拌废气。搅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废水。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原料仓库降尘喷淋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排水。水养池内水不外排,只补充自然蒸发的水量。地面清洁水、厂区降尘全部自然蒸发,无排水。搅拌机清洗废水 (略) 内的导水沟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上层清液可回用于生产用水,下层沉淀物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废水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废水不排放。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全厂设备机械噪声。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钢筋加工边角料、焊渣、模具清理残渣、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除尘器废滤袋和生活垃圾。由于本项目不需要二次浇筑,没有凿毛工序,所以养护成型工序不产生固废。其中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废滤袋 (略) 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 (略) 均有产生,其他固废 (略) 产生。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施工废气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排放限值。运营 (略) 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略) 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2.废水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上清液用于搅拌机、料斗等清洗,不外排。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 3.噪声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 (略) 内,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执行以下标准: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②《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为减少扬尘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2)施工现场应采用湿法作业,定时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部位喷洒降尘。施工现场材料及物料应堆放整齐,并 (略) 或者防尘布苫盖。(3)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和苫盖,车辆运输驶离施工工地前,必须进行浮土清扫及冲洗。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混凝土的养护水和骨料冲洗水,不含有毒物质,但含砂量较高, (略) 理后回用。 3.噪声:为了实现施工噪声厂界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缓解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 (略) 实现达标排放;(3)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时严禁抛掷。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22:00至次日6:00严禁施工。 4.固废:弃土 (略) 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袋装化,由环卫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1)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通过AERSCREEN模型预测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会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2)有组织排放:本项 (略) 无有组织废气,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 (略) 搅拌废气。搅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颗粒物通过在负压作用下进入布袋 (略) 理,最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不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车间全封闭等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4.固废:钢筋边角料收集 (略) 。焊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 (略) 。模具清理残渣仅为混凝土成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可外售进行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内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除尘器废滤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 (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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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 (略) 年产100套风电混塔项目 | 辽宁省( (略) ) (略) (略) 海州经 (略) ( (略) ) | 辽 (略) | 辽宁 (略) | 辽 (略) 成立于2021年6月, (略) (略) 平西 (略) , (略) (略) 。本项目拟新建一条风电塔筒混塔生产线, (略) 新增用地*.04m2, (略) 租用 (略) 闲置厂房(占地*m2),总占地面积为*.04m2,项目达产后,年产风电混塔100套,折合*t。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作业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废气。 2.废水:项目施工期水污染主要来自混凝土养护水、骨料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 3.噪声:项目在车辆运行、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调试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1)无组织废气:本项 (略) (略) 均产生无组织废气, (略)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以及原料仓库砂石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 (略) 无组织废气为焊接产生的粉尘。 (略) (略) 运输主要为运输湿的混凝土和成型的构件,其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较少。(2)有组织废气:本项 (略) 无有组织废气,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 (略) 搅拌废气。搅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废水。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原料仓库降尘喷淋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排水。水养池内水不外排,只补充自然蒸发的水量。地面清洁水、厂区降尘全部自然蒸发,无排水。搅拌机清洗废水 (略) 内的导水沟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上层清液可回用于生产用水,下层沉淀物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废水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废水不排放。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全厂设备机械噪声。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钢筋加工边角料、焊渣、模具清理残渣、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除尘器废滤袋和生活垃圾。由于本项目不需要二次浇筑,没有凿毛工序,所以养护成型工序不产生固废。其中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废滤袋 (略) 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 (略) 均有产生,其他固废 (略) 产生。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施工废气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排放限值。运营 (略) 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略) 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2.废水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上清液用于搅拌机、料斗等清洗,不外排。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 3.噪声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 (略) 内,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执行以下标准: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②《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为减少扬尘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2)施工现场应采用湿法作业,定时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部位喷洒降尘。施工现场材料及物料应堆放整齐,并 (略) 或者防尘布苫盖。(3)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和苫盖,车辆运输驶离施工工地前,必须进行浮土清扫及冲洗。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混凝土的养护水和骨料冲洗水,不含有毒物质,但含砂量较高, (略) 理后回用。 3.噪声:为了实现施工噪声厂界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缓解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 (略) 实现达标排放;(3)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时严禁抛掷。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22:00至次日6:00严禁施工。 4.固废:弃土 (略) 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袋装化,由环卫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1)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通过AERSCREEN模型预测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会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2)有组织排放:本项 (略) 无有组织废气,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 (略) 搅拌废气。搅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颗粒物通过在负压作用下进入布袋 (略) 理,最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不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车间全封闭等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4.固废:钢筋边角料收集 (略) 。焊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 (略) 。模具清理残渣仅为混凝土成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可外售进行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内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除尘器废滤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 (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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