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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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5〕51 号
山西阳泉 (略) #t/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阳泉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山西阳泉 (略) 关于〈山西阳泉 (略) #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盂跃煤字〔2024〕2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略) 家村镇滴水崖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3号文批复

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区面积4.7815km2,批准开采8-15#煤层,生产规模#t/a。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 (略) 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37.#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m3/a,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15.#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 (略) 理站(坐标:东经113°28′12″,北纬38°01′34″)。职工生活用水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口设在西沟村村东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28′40″,北纬38°02′22″),及滴水崖村村北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29′22″,北纬38°01′57″)。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 (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 (略) 山 (略)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阳泉 (略) #t/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阳泉 (略) 委托山西丰 (略) 编制完成了《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11月20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略) 、 (略)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略) 家村镇滴水崖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3号文批复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区面积4.7815km2,批准开采8-15#煤层,生产规模#t/a。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总取水量37.#m3/a。该项目取水量22.#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m3/a。综合取水指标0.188m3/t,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煤炭开采不包括井下黄泥灌浆用水定额先进值 0.190m3/t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54.3L/p·d ,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的矿山及高温、粉尘 (略) 职工生活用水定额 270L/p·d的要求。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15.#m3/a,居民生活用水指标85.7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农村居民用水指标9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 (略) 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和外供村庄居民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报告书》在分析该矿井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充水因素等基础上,根据该矿现状涌水量,采用富水系数法预测达产后矿坑涌水量45.#m3/a,处理损失按10%计,可利用量为41.#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12.#m3/a的需求。由于矿坑排水的不稳定性,业主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六、 (略) 现有自备水井2眼,分别位于西沟村和滴水崖村,井深分别为808m和805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均为26m3/h,2眼井供水能力52m3/h(45.#m3/a),可满足职工生活取水量9.#m3/a和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15.#m3/a的需求。

七、该项目矿井水取水口位于 (略) 理站,坐标:东经113°28′12″,北纬38°01′34″;岩溶地下水取水口分别位于西沟村和滴水崖村水源井,西沟村水井坐标:东经113°28′40″,北纬38°02′22″,滴水崖村水井坐标:东经113°29′22″,北纬38°01′57″。

八、 (略) 理后的矿坑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水源井岩溶地下水除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浑浊度外,其余所检水质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生活用水水源。

九、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略) 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矿坑水应综合利用,多余矿坑水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后,按照排污口设置要求,方可外排。业主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 (略) 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严禁利用渗井、渗坑及废弃钻孔等排放废污水。固废、危废严格按照环 (略) 置。

十、该矿井田及影响范围内共有5个村庄,煤矿开采若对当地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单位应负责解决,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十一、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 (略) 理后的矿坑水,职工生活和外供村庄居民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37.#m3/a(矿坑水12.#m3/a,岩溶地下水25.#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5 年 02 月 06 日
晋水审批决〔2025〕51 号
山西阳泉 (略) #t/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阳泉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山西阳泉 (略) 关于〈山西阳泉 (略) #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盂跃煤字〔2024〕2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略) 家村镇滴水崖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3号文批复

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区面积4.7815km2,批准开采8-15#煤层,生产规模#t/a。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 (略) 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37.#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m3/a,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15.#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 (略) 理站(坐标:东经113°28′12″,北纬38°01′34″)。职工生活用水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口设在西沟村村东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28′40″,北纬38°02′22″),及滴水崖村村北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29′22″,北纬38°01′57″)。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 (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 (略) 山 (略)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阳泉 (略) #t/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阳泉 (略) 委托山西丰 (略) 编制完成了《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11月20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略) 、 (略)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山西阳泉 (略) #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略) 家村镇滴水崖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3号文批复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区面积4.7815km2,批准开采8-15#煤层,生产规模#t/a。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总取水量37.#m3/a。该项目取水量22.#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m3/a。综合取水指标0.188m3/t,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煤炭开采不包括井下黄泥灌浆用水定额先进值 0.190m3/t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54.3L/p·d ,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的矿山及高温、粉尘 (略) 职工生活用水定额 270L/p·d的要求。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15.#m3/a,居民生活用水指标85.7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农村居民用水指标9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 (略) 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和外供村庄居民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报告书》在分析该矿井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充水因素等基础上,根据该矿现状涌水量,采用富水系数法预测达产后矿坑涌水量45.#m3/a,处理损失按10%计,可利用量为41.#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12.#m3/a的需求。由于矿坑排水的不稳定性,业主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六、 (略) 现有自备水井2眼,分别位于西沟村和滴水崖村,井深分别为808m和805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均为26m3/h,2眼井供水能力52m3/h(45.#m3/a),可满足职工生活取水量9.#m3/a和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15.#m3/a的需求。

七、该项目矿井水取水口位于 (略) 理站,坐标:东经113°28′12″,北纬38°01′34″;岩溶地下水取水口分别位于西沟村和滴水崖村水源井,西沟村水井坐标:东经113°28′40″,北纬38°02′22″,滴水崖村水井坐标:东经113°29′22″,北纬38°01′57″。

八、 (略) 理后的矿坑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水源井岩溶地下水除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浑浊度外,其余所检水质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生活用水水源。

九、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略) 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矿坑水应综合利用,多余矿坑水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后,按照排污口设置要求,方可外排。业主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 (略) 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严禁利用渗井、渗坑及废弃钻孔等排放废污水。固废、危废严格按照环 (略) 置。

十、该矿井田及影响范围内共有5个村庄,煤矿开采若对当地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单位应负责解决,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十一、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 (略) 理后的矿坑水,职工生活和外供村庄居民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及外供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37.#m3/a(矿坑水12.#m3/a,岩溶地下水25.#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5 年 0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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