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2025年2月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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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2025年2月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类型

审批时间

文号

2025-1-3

广东轻工机械 (略) 液态包装设备 (略) 建设项目

广东轻工机械 (略)

(略) (略) 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

广东 (略)

报告表

2025-2-6

汕市环建潮阳〔2025〕3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号。

邮 编:(略)

联系电话:0754-(略)

附件:(汕市环建潮阳〔2025〕3号)关于《广东轻工机械 (略) 液态包装设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类型

审批时间

文号

2025-1-3

广东轻工机械 (略) 液态包装设备 (略) 建设项目

广东轻工机械 (略)

(略) (略) 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

广东 (略)

报告表

2025-2-6

汕市环建潮阳〔2025〕3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号。

邮 编:(略)

联系电话:0754-(略)

附件:(汕市环建潮阳〔2025〕3号)关于《广东轻工机械 (略) 液态包装设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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