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5年度单位综合收支预算的通知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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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2025年度单位综合收支预算的通知执法大队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略) 人代会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现将你单位2025年度收支预算指标下达数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收支预算指标

(一)本年收入总计*元

1、财政拨款收入*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万元

2、事业收入 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

4、其他收入 万元

其中: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万元

注:政府性投资项目以发改委正式批复的预算主体为准。

(二)本年支出总计*元(其中:上级专款安排的项目万元、政府性投资项目万元、产业化项目万元)

1、基本支出*元

其中:人员经费*元

公用经费*元

2、项目支出*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万元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万元

其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指标

1、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元

3、公务接待费*元

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自行调剂使用。

根据《中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委〔2019〕245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

二、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如有违规,按照预算法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相 (略) 理。同时,根 (略) 关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 (略) 对区财政管理考核有关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组织所属预算单位依法依规执行预算,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1.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

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限额管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预算数。要严控非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规模,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不得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境)费。要严格执行会议、差旅、接待等费用标准,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公务活动,从严控制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要加强资产管理,单位房屋、车辆等资产存在超标准配置、闲置、对外出租的,原则上不得新增、租用同类资产。

2.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三本预算有机衔接、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略) 级资 (略) 级资金的统筹安排,积极 (略) 级部门支持,优先 (略) 级资金。要加强当年预算资金与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安排,部门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和一年以上结转资金继续按规 (略) 级财政,统筹用于保障亟需支持的重点项目。要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综合各类资金渠道,合理确定支出安排,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要加强非财政拨款支出统筹,规范在下属事业单位之间调配非财政拨款资金。要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切实摸清资产家底,及时将闲置、长期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要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按照“先调剂资产,后安排预算”的原则,认真履行公物仓查询程序,优先使用公物仓资产。

3.硬化预算刚性约束

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支出,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执行中除党中央、 (略) 、市委、市 (略) 委、区政府新交办任务外,不得新增支出事项,不得将年初重点保障的刚性重点项目等支出调剂用于其他项目,不得将财政专项资金调剂用于其他项目支出。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的基础上,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对于当年确实不再需要拨付使用的资金,相关部门于年度预算集中调整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需求,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要加强项目库滚动管理,对实施完毕或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无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做好清理。

4.深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回头看”,进一步深化分析论证,巩固成本绩效分析结果,建立健全事前功能评估、成本定期分析、定额动态调整、预算优化安排机制。要深化结果应用,科学合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够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与预算金额相匹配。要全面设置成本指标,强化执行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要加快推动支出标准建设,特别是对重点领域、“一类事”等共性项目,加强公共服务绩效标准、成本定额标准的论证分析,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

5.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源头管理,完善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锁定购买服务存量项目清单,严控新增购买服务项目;除落实党中央、 (略) 、市委、市 (略) 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外,原则上不得新增,确需新增的,需经财政 (略) 委编办、区纪委监委、 (略) 等部门组织会审。要加强事中跟踪监管,各部门和单位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合同签订、合同履约、质量把控、考核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要深化绩效评价,将规范购买服务作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对必要性不足、成本效益较低的存量项目,及时清理退出项目清单。

6.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

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强化系统预 (略) 理,及时纠错纠偏,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用好预算收支、绩效、资产等系统数据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更好统筹部门预算资源,提升预算管理能力。要规范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加强用户权限管理, (略) 络交叉混用,禁止违规传递发布系统数据,提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7.做好预算信息公开

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做好重点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每个预算单位至少选择1个项目,公开项目的预算情况,预算金额*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公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略)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要做好资产信息公开,由各部门和单位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略) 人代会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现将你单位2025年度收支预算指标下达数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收支预算指标

(一)本年收入总计*元

1、财政拨款收入*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万元

2、事业收入 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

4、其他收入 万元

其中: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万元

注:政府性投资项目以发改委正式批复的预算主体为准。

(二)本年支出总计*元(其中:上级专款安排的项目万元、政府性投资项目万元、产业化项目万元)

1、基本支出*元

其中:人员经费*元

公用经费*元

2、项目支出*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万元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万元

其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指标

1、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元

3、公务接待费*元

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自行调剂使用。

根据《中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委〔2019〕245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

二、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如有违规,按照预算法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相 (略) 理。同时,根 (略) 关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 (略) 对区财政管理考核有关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组织所属预算单位依法依规执行预算,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1.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

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限额管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预算数。要严控非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规模,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不得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境)费。要严格执行会议、差旅、接待等费用标准,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公务活动,从严控制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要加强资产管理,单位房屋、车辆等资产存在超标准配置、闲置、对外出租的,原则上不得新增、租用同类资产。

2.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三本预算有机衔接、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略) 级资 (略) 级资金的统筹安排,积极 (略) 级部门支持,优先 (略) 级资金。要加强当年预算资金与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安排,部门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和一年以上结转资金继续按规 (略) 级财政,统筹用于保障亟需支持的重点项目。要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综合各类资金渠道,合理确定支出安排,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要加强非财政拨款支出统筹,规范在下属事业单位之间调配非财政拨款资金。要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切实摸清资产家底,及时将闲置、长期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要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按照“先调剂资产,后安排预算”的原则,认真履行公物仓查询程序,优先使用公物仓资产。

3.硬化预算刚性约束

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支出,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执行中除党中央、 (略) 、市委、市 (略) 委、区政府新交办任务外,不得新增支出事项,不得将年初重点保障的刚性重点项目等支出调剂用于其他项目,不得将财政专项资金调剂用于其他项目支出。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的基础上,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对于当年确实不再需要拨付使用的资金,相关部门于年度预算集中调整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需求,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要加强项目库滚动管理,对实施完毕或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无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做好清理。

4.深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回头看”,进一步深化分析论证,巩固成本绩效分析结果,建立健全事前功能评估、成本定期分析、定额动态调整、预算优化安排机制。要深化结果应用,科学合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够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与预算金额相匹配。要全面设置成本指标,强化执行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要加快推动支出标准建设,特别是对重点领域、“一类事”等共性项目,加强公共服务绩效标准、成本定额标准的论证分析,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

5.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源头管理,完善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锁定购买服务存量项目清单,严控新增购买服务项目;除落实党中央、 (略) 、市委、市 (略) 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外,原则上不得新增,确需新增的,需经财政 (略) 委编办、区纪委监委、 (略) 等部门组织会审。要加强事中跟踪监管,各部门和单位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合同签订、合同履约、质量把控、考核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要深化绩效评价,将规范购买服务作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对必要性不足、成本效益较低的存量项目,及时清理退出项目清单。

6.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

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强化系统预 (略) 理,及时纠错纠偏,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用好预算收支、绩效、资产等系统数据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更好统筹部门预算资源,提升预算管理能力。要规范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加强用户权限管理, (略) 络交叉混用,禁止违规传递发布系统数据,提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7.做好预算信息公开

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做好重点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每个预算单位至少选择1个项目,公开项目的预算情况,预算金额*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公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略)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要做好资产信息公开,由各部门和单位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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