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洮北区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洮北区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的公告

各发电企业:

为充分发挥新能源资源优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关于印发<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122号)、《吉 (略) 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325号)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开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 (略) 人民政府

2.优选服务单位:中 (略) 吉林省电 (略) ( (略) )

3.项目类别: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风电项目

4.建设地点: (略) 域内

5.建设容量:16.2MW

二、项目简介

(略) 隶属于吉林省 (略) ,位于吉林省西北部, (略) 中部。东邻镇赉县 (略) ,西、南与 (略) 接壤。东经122°19"~123°10"、北纬45°2′4"~45°55′2"之间,总面积2576.4平方千米。按照《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吉能新能〔2022〕122号)通知要求, (略) 现需按每村100kW标准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共计建设容量16.2MW。

三、申报要求

1. (略) 方可申报, (略) 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不接受联合投资人。

2.优先支持 (略) 域内现有开发新能源项目(包含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储能项目、能源装备制造类项目)企业。

3.优先支持央企、国企参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申报。

4.截止至2025年1月,申报企业 (略) 产生实际投资,按投资规模优选。

5.优先支持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能源装备的开发企业。

6.优先支持按《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吉能新能〔2022〕122号) (略) 乡村振兴做出贡献的开发企业,按捐赠额度优选。

7.在符合国家法律、国资规定(如有)和程序的前提下,申报企业应积 (略) 与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签订捐赠协议,并承诺该项目投产后按《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122号)文件规定或依据与政府签订的具体框架合作协议执行。

8.申报企 (略) (略) (略) 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9.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截止2025年1月无转卖任何前期项目行为。

10.未经优选方同意,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期不得进行股权全部转让。

11.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四、申报时间

1.申报 (略) 报名参加优选,报名时需提供申报人员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报名截至2025年2月8日17:00。

2.申报 (略) 递交申报资料文件,需提供申报企业信息表、投资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截至2025年2月13日17:00。资料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人民大街3518号长春国际金融中心A座5楼502室。

五、优选联系人

单位: (略) (略) 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436-#

单位:中 (略) 吉林省电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申报企业信息表

2.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投资方案(模板)

申报企业信息表.docx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投资方案(模板).docx

各发电企业:

为充分发挥新能源资源优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关于印发<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122号)、《吉 (略) 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325号)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开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 (略) 人民政府

2.优选服务单位:中 (略) 吉林省电 (略) ( (略) )

3.项目类别: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风电项目

4.建设地点: (略) 域内

5.建设容量:16.2MW

二、项目简介

(略) 隶属于吉林省 (略) ,位于吉林省西北部, (略) 中部。东邻镇赉县 (略) ,西、南与 (略) 接壤。东经122°19"~123°10"、北纬45°2′4"~45°55′2"之间,总面积2576.4平方千米。按照《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吉能新能〔2022〕122号)通知要求, (略) 现需按每村100kW标准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共计建设容量16.2MW。

三、申报要求

1. (略) 方可申报, (略) 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不接受联合投资人。

2.优先支持 (略) 域内现有开发新能源项目(包含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储能项目、能源装备制造类项目)企业。

3.优先支持央企、国企参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申报。

4.截止至2025年1月,申报企业 (略) 产生实际投资,按投资规模优选。

5.优先支持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能源装备的开发企业。

6.优先支持按《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吉能新能〔2022〕122号) (略) 乡村振兴做出贡献的开发企业,按捐赠额度优选。

7.在符合国家法律、国资规定(如有)和程序的前提下,申报企业应积 (略) 与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签订捐赠协议,并承诺该项目投产后按《吉 (略) 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122号)文件规定或依据与政府签订的具体框架合作协议执行。

8.申报企 (略) (略) (略) 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9.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截止2025年1月无转卖任何前期项目行为。

10.未经优选方同意,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期不得进行股权全部转让。

11.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四、申报时间

1.申报 (略) 报名参加优选,报名时需提供申报人员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报名截至2025年2月8日17:00。

2.申报 (略) 递交申报资料文件,需提供申报企业信息表、投资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截至2025年2月13日17:00。资料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人民大街3518号长春国际金融中心A座5楼502室。

五、优选联系人

单位: (略) (略) 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436-#

单位:中 (略) 吉林省电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申报企业信息表

2.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投资方案(模板)

申报企业信息表.docx
(略) 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投资方案(模板).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