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程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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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程守良


程守良因保管不善,将鱼房改字第0190号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守良

2025年2月6日



程守良因保管不善,将鱼房改字第0190号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守良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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