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山西金鹏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山西金鹏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金鹏 (略) #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晋金能字〔2025〕0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山西金鹏 (略) #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1〕569号)和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山西金鹏 (略) #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文水 (略) 理厂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文水县(南徐、马村)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133.#m3/a,其中生产取水量为131.#m3/a(焦化128.#m3/a,发电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文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3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文 (略) 、行政审批 (略) 。
山西金鹏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金鹏 (略) #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晋金能字〔2025〕0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山西金鹏 (略) #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1〕569号)和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山西金鹏 (略) #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文水 (略) 理厂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文水县(南徐、马村)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133.#m3/a,其中生产取水量为131.#m3/a(焦化128.#m3/a,发电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文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吨/年焦化配套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3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文 (略) 、行政审批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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